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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0375-1995《出口活贝类检验规程》

SN/T 0375-1995更新时间: 2025-03-27

标准详情

SN/T 0375-1995《出口活贝类检验规程》基本信息

标准号:SN/T 0375-1995

中文名称:《出口活贝类检验规程》

发布日期:1995-09-20    

实施日期:1996-01-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起草人:李泽瑶、陈益民、车文毅、朱秉权、秦建清、穆建德、张凤旺    

中国标准分类号:B52淡水养殖与产品

SN/T 0375-1995《出口活贝类检验规程》介绍

《出口活贝类检验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于1995年9月20日发布的一项标准,自199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基本原则

1、出口活贝类应符合进口国(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出口活贝类应保证其新鲜度、安全性和适销性;

3、出口活贝类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检验。

二、检验方法

1、外观检验:对贝类的外观进行观察,检查是否有破损、变色、异味等异常情况;

2、活体检验:通过观察贝类的活力,判断其是否新鲜;

3、微生物检验:对贝类进行微生物检测,确保其符合卫生安全标准;

4、残留农药检验:对贝类进行残留农药检测,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三、检验要求

1、检验频率:根据贝类的品种、数量和出口目的地等因素,确定检验的频率和批次;

2、检验项目:根据贝类的特点和进口国(地区)的要求,确定检验的具体项目;

3、检验标准: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对贝类的质量和安全性进行评定;

4、检验记录:详细记录检验的过程和结果,确保检验的可追溯性。

四、不合格品处理

1、隔离存放: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2、追溯调查:对不合格品进行追溯调查,查明原因并采取改进措施;

3、重新检验:对不合格品进行重新检验,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4、无害化处理:对无法重新检验或重新检验仍不合格的贝类,进行无害化处理。

《出口活贝类检验规程》为出口活贝类的检验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有助于提高出口活贝类的质量,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各出口企业应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加强质量管理和检验工作,确保出口活贝类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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