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检测标准 > 正文

LY/T 2806-2017《野生动物饲养从业人员要求》

LY/T 2806-2017更新时间: 2025-04-08

标准详情

LY/T 2806-2017《野生动物饲养从业人员要求》基本信息

标准号:LY/T 2806-2017

中文名称:《野生动物饲养从业人员要求》

发布日期:2017-06-05    

实施日期:2017-09-01

发布部门:国家林业局    

提出单位: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    

归口单位:全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与经营利用标准化委员会(SAC/TC 369)    

起草单位:黑龙江省野生动物研究所、山东省龙口市东江兽医站、黑龙江省脉动珍稀动物繁育中心

起草人:靳玉文、孙红瑜、黄海娇、杨娇、冯燕滨、于沿泽、葛东宁、王春华、尹冬冬、代长林    

中国标准分类号:B44饲养动物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30动物饲养和繁殖

LY/T 2806-2017《野生动物饲养从业人员要求》介绍

国家林业局于2017年6月5日发布了LY/T 2806-2017《野生动物饲养从业人员要求》,并于同年9月1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LY/T 2806-2017《野生动物饲养从业人员要求》是一项针对野生动物饲养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标准,旨在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提高其专业素质,保障野生动物的饲养安全和福利。

二、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1、职业道德

标准规定,野生动物饲养从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尊重生命,关爱动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2、专业素质

从业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包括动物饲养、繁殖、疾病防治等方面的知识,能够熟练掌握饲养技术和方法。

3、健康状况

从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身体健康状况,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不会对动物造成潜在的健康风险。

4、培训与考核

从业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培训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等方面。

三、岗位职责与要求

1、饲养员

饲养员是直接负责动物饲养工作的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动物饲养技能,能够根据动物的习性和需求进行科学饲养。

2、繁殖员

繁殖员负责动物的繁殖工作,应具备动物繁殖的专业知识,能够进行科学的繁殖管理和技术指导。

3、疾病防治员

疾病防治员负责动物的疾病预防和治疗工作,应具备动物疾病防治的专业知识,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动物疾病。

4、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负责野生动物饲养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应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经验,能够制定合理的饲养计划和管理措施。

四、标准的意义与作用

LY/T 2806-2017《野生动物饲养从业人员要求》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野生动物饲养行业,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明确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和岗位职责,可以保障野生动物的饲养安全和福利,促进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发展。

阅读剩余 50%
检测报告查询
企来检LOGO

关注公众号快速查报告

企来检公众号 ico图标 微信公众号: 企来检
企来检LOGO

提交检测委托,一键获取报价

联系方式
样品名称
企业名称
立即提交
  我已阅读并同意 《用户协议》 《隐私协议》
企来检LOGO

信息已保存,请完成手机号验证

等待验证
获取验证码
立即校验
  完成信息验证后,立刻为您分配检测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