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JT/T 879-2013《港口、码头、装卸站和船舶修造、拆解单位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要求》基本信息
标准号:JT/T 879-2013
中文名称:《港口、码头、装卸站和船舶修造、拆解单位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要求》
发布日期:2013-10-09
实施日期:2014-01-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JT/T 879-2013《港口、码头、装卸站和船舶修造、拆解单位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要求》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于2013年10月9日发布了JT/T 879-2013《港口、码头、装卸站和船舶修造、拆解单位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要求》。该标准自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JT/T 879-2013标准主要针对港口、码头、装卸站及船舶修造、拆解单位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提出了具体要求。标准内容涵盖了污染物接收设施、污染物处理、环境监测、应急预案、培训与宣传等多个方面。
二、污染物接收设施要求
1、设施建设:标准规定,港口、码头、装卸站及船舶修造、拆解单位应根据其规模和实际需求,建设相应的污染物接收设施,如垃圾收集箱、油污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等。
2、设施管理:污染物接收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设施的使用、维护和保养责任。
3、设施标识:污染物接收设施应有明显的标识,方便船舶和相关人员识别和使用。
三、污染物处理要求
1、分类处理:标准要求对不同类型的污染物进行分类处理,如生活垃圾、食品垃圾、油废水等,以提高处理效率,减少环境污染。
2、处理方式:污染物处理应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优先考虑回收利用和资源化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3、处理记录:污染物处理过程应有详细的记录,包括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处理方式和处理结果等,以便于监管和追溯。
四、环境监测要求
1、监测项目:标准规定,港口、码头、装卸站及船舶修造、拆解单位应定期对周边海域的水质、空气质量等进行监测,评估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2、监测方法:监测应采用科学、准确的方法,确保监测结果的可靠性。同时,应建立完善的监测数据记录和报告制度。
3、监测结果应用:监测结果应及时上报相关管理部门,并根据监测结果调整污染物处理措施,优化污染物接收和处理流程。
五、应急预案要求
1、预案编制:港口、码头、装卸站及船舶修造、拆解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污染物泄漏、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2、预案演练: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同时,应根据演练结果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3、预案更新: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变化,及时进行更新和修订,确保预案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六、培训与宣传要求
1、培训内容:标准要求港口、码头、装卸站及船舶修造、拆解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进行污染物接收和处理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
2、宣传方式:通过宣传栏、宣传册、培训会等形式,加强对污染物接收和处理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3、公众参与:鼓励公众参与污染物接收和处理的监督和管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保氛围。
JT/T 879-2013《港口、码头、装卸站和船舶修造、拆解单位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要求》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船舶污染物的接收和处理,保护海洋环境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严格执行该标准,港口、码头、装卸站及船舶修造、拆解单位将能够更好地履行环保责任。该标准的实施也将为其他相关行业提供借鉴和参考,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海洋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