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GB 1253-2007《工作基准试剂 氯化钠》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1253-2007
中文名称:《工作基准试剂 氯化钠》
发布日期:2007-12-18
实施日期:2008-04-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归口单位: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试剂分会(SAC/TC 63/SC 3)
起草单位:北京化学试剂研究所、广东光华化学厂有限公司
起草人:韩宝英、强京林、王玉华、陈汉昭
中国标准分类号:G61基准试剂
国际标准分类号:71.040.30化学试剂
GB 1253-2007《工作基准试剂 氯化钠》介绍
GB 1253-2007《工作基准试剂 氯化钠》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发布的国家标准。该标准于2007年12月18日发布,并自2008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技术要求
1、氯化钠纯度:本标准规定工作基准试剂氯化钠的纯度应不低于99.9%。
2、外观:氯化钠应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肉眼可见的杂质。
3、水分:氯化钠中水分含量应不大于0.1%。
4、硫酸根:氯化钠中硫酸根含量应不大于10ppm。
5、重金属:氯化钠中重金属含量应不大于10ppm。
6、铵盐:氯化钠中铵盐含量应不大于50ppm。
二、试验方法
1、纯度测定:采用滴定法或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氯化钠纯度。
2、外观检查:通过视觉检查氯化钠的外观。
3、水分测定:采用烘干法测定氯化钠中水分含量。
4、硫酸根测定:采用硫酸钡重量法测定氯化钠中硫酸根含量。
5、重金属测定:采用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氯化钠中重金属含量。
6、铵盐测定:采用酸碱滴定法测定氯化钠中铵盐含量。
三、检验规则
1、检验分类:氯化钠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2、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外观、纯度、水分、硫酸根、重金属和铵盐。
3、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出厂检验的全部项目。
4、组批规则:氯化钠应按批进行检验,每批产品的生产量不应超过1000kg。
5、判定规则:氯化钠的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
四、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1、标志:氯化钠的包装上应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名、生产日期、批号、净含量、执行标准等信息。
2、包装:氯化钠应采用密封、防潮、无毒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
3、运输:氯化钠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雨淋、日晒、撞击等不利因素。
4、储存:氯化钠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阴凉、无污染的环境中,避免与有毒、有害物质混放。
各相关企业和机构应严格按照本标准进行生产和检验,确保氯化钠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