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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T 611-2015《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服务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DB12/T 611-2015
中文名称:《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服务规范》
发布日期:2015-12-30
实施日期:2016-01-01
发布部门: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DB12/T 611-2015《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服务规范》介绍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12月30日发布了DB12/T 611-2015《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规范》的主要内容
1、服务设施
《规范》明确了服务中心应具备的基本服务设施,包括咨询服务台、等候区、办事窗口等,以满足公众的办事需求。
2、服务人员
《规范》对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服务态度、着装规范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以确保服务人员能够提供专业、高效、友好的服务。
3、服务流程
《规范》规定了服务中心的办事流程,包括受理、审查、决定、告知等环节,要求服务中心简化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4、服务监督
《规范》明确了服务中心应建立服务监督机制,包括投诉处理、服务质量评价等,以确保服务质量得到有效保障。
5、服务信息化
《规范》鼓励服务中心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服务效率,包括建立网上办事平台、提供自助服务终端等。
二、《规范》的实施与监督
1、实施主体
《规范》明确了各级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为《规范》的实施主体,负责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贯彻执行《规范》。
2、监督检查
《规范》要求各级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服务中心的监督检查,确保《规范》得到有效执行。
3、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规范》的行为,各级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依法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DB12/T 611-2015《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服务规范》的发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行政许可服务工作进入了一个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各级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规范》,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公众也应积极参与监督,共同推动行政许可服务工作的持续改进和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