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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 600.5-2006《报警传输系统的要求 第5部分:利用公共话音交换网络的话音通信机系统的要求》基本信息
标准号:GA/T 600.5-2006
中文名称:《报警传输系统的要求 第5部分:利用公共话音交换网络的话音通信机系统的要求》
发布日期:2006-02-10
实施日期:2006-05-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提出单位: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
归口单位: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
起草单位:中国矿业大学信电教研室、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北京怡和拓天计算机有限公司
起草人:王汝琳、刘希清、金巍、王蓓蓓、周明锦、俘祝斌
中国标准分类号:A91安全防范报警系统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20预警和报警系统
GA/T 600.5-2006《报警传输系统的要求 第5部分:利用公共话音交换网络的话音通信机系统的要求》介绍
《GA/T 600.5-2006报警传输系统的要求 第5部分:利用公共话音交换网络的话音通信机系统的要求》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的一项国家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利用公共话音交换网络进行报警传输的通信机系统的基本要求和测试方法。该标准发布于2006年2月10日,并自200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1、固定式报警通信机系统;
2、移动式报警通信机系统;
3、半固定式报警通信机系统。
二、标准主要内容
1、系统要求
标准规定了报警通信机系统应具备的基本功能,如报警信息的接收、处理和传输等。还对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提出了具体要求。
2、性能要求
标准对报警通信机系统的性能指标进行了明确,包括通信距离、传输速率、误码率等。
3、环境适应性要求
考虑到报警通信机系统可能面临的各种环境因素,标准对系统的抗干扰能力、耐候性等环境适应性进行了规定,以保证系统在不同环境下都能正常工作。
4、安全性要求
报警通信机系统涉及到用户隐私和信息安全,因此标准对系统的安全性提出了严格要求。包括数据加密、用户身份认证等方面,以防止信息泄露和非法入侵。
5、测试方法
为了确保报警通信机系统能够满足标准要求,标准还规定了一系列测试方法。这些测试方法涵盖了系统的基本功能、性能指标、环境适应性等方面,为系统的检测和评估提供了依据。
三、标准实施意义
《GA/T 600.5-2006》标准的实施,对于规范报警传输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报警传输的效率和准确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该标准的推广和应用,也将推动相关技术的发展和创新,为报警传输系统带来更多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