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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1375-2015《鱼类罐头》

QB/T 1375-2015 更新时间: 2024-11-23

标准详情

QB/T 1375-2015《鱼类罐头》基本信息

标准号:QB/T 1375-2015

中文名称:《鱼类罐头》

发布日期:2015-04-30    

实施日期:2015-10-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归口单位: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    

起草单位: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国罐头工业协会、厦门古龙食品有限公司、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泰祥集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厦门宝林泰海味品有限公司、广东甘竹罐头有限公司、蓬莱京鲁渔业有限公司、大连真心罐头食品有限公司、福建紫山集团

起草人:仇凯、张蔚、张兴松、李志军、陈军、李钰金、吕大强、林宝春、刘远平、谢德海、林东、于波    

中国标准分类号:X73水产罐头

国际标准分类号:67.120.30鱼和水产品

QB/T 1375-2015《鱼类罐头》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5年4月30日发布了QB/T 1375-2015《鱼类罐头》标准,并于同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QB/T 1375-2015《鱼类罐头》标准适用于以鱼类为主要原料,经过加工、调味、装罐、密封、杀菌等工艺制成的罐头产品。该标准规定了鱼类罐头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方面的内容。

二、产品分类

1、金枪鱼罐头:以金枪鱼为主要原料制成的罐头。

2、三文鱼罐头:以三文鱼为主要原料制成的罐头。

3、鳗鱼罐头:以鳗鱼为主要原料制成的罐头。

4、其他鱼类罐头:以其他鱼类为主要原料制成的罐头。

三、技术要求

1、原料要求:鱼类罐头所用的原料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新鲜、无异味、无杂质。

2、加工要求:鱼类罐头的加工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加工卫生标准和规定,严格控制加工过程中的卫生条件。

3、调味要求:鱼类罐头的调味应根据产品特点和消费者口味进行,调味剂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

4、杀菌要求:鱼类罐头应经过高温杀菌处理,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四、试验方法

QB/T 1375-2015标准规定了鱼类罐头的感官检验、净含量检验、重金属含量检验、微生物检验等试验方法。其中,感官检验主要对产品的颜色、气味、口感等进行评定;净含量检验主要检测产品的净含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重金属含量检验主要检测产品的铅、汞、镉等重金属含量是否超标;微生物检验主要检测产品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指标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五、检验规则

QB/T 1375-2015标准规定了鱼类罐头的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和监督检验等检验规则。出厂检验主要对产品的感官、净含量等进行检验;型式检验主要对产品的重金属含量、微生物等进行全面检验;监督检验则是由国家有关部门对生产企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检验。

六、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QB/T 1375-2015标准规定了鱼类罐头的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方面的要求。产品应有明显的标志,包括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等;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包装标准和规定,确保产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安全;运输应避免剧烈震动和高温,以保证产品的品质;储存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的环境中,避免潮湿和高温。

QB/T 1375-2015《鱼类罐头》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我国鱼类罐头行业的发展、保障消费者的食用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生产和管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满足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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