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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315-2005《农村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规程(附条文说明)》

SL 315-2005 更新时间: 2024-11-25

标准详情

SL 315-2005《农村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规程(附条文说明)》基本信息

标准号:SL 315-2005

中文名称:《农村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规程(附条文说明)》

发布日期:2005-05-20    

实施日期:2005-09-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起草单位: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李加水、刘京和、杨松德、郑永良    

中国标准分类号:P59水电工程

国际标准分类号:27.140水力工程

SL 315-2005《农村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规程(附条文说明)》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了《农村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规程(附条文说明)》(以下简称《规程》)。

一、《规程》的主要内容

1、总则:明确了《规程》的适用范围、评价目的和基本原则,强调了评价工作的重要性。

2、术语:对环境影响评价、农村水电站等专业术语进行了定义和解释。

3、评价范围和等级:规定了农村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和等级,明确了不同等级评价的具体要求。

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要求对农村水电站工程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生态环境等进行详细调查和评价。

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对农村水电站工程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包括水质、水量、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影响。

6、环境风险评价:对农村水电站工程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对人类健康、生态平衡等方面的影响。

7、环境保护措施:提出了农村水电站工程在设计、施工、运行等各个阶段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8、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规定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要求和内容,包括评价方法、评价结论等。

9、公众参与:强调了公众参与在农村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中的重要性,要求充分听取公众意见。

10、附则:对《规程》的解释、修订等进行了规定。

二、《规程》的特点

1、全面性:《规程》涵盖了农村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各个方面,为评价工作提供了全面指导。

2、科学性:《规程》采用了先进的评价方法和技术,确保了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可操作性:《规程》对评价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4、公众参与:《规程》强调了公众参与的重要性,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规程》的实施意义

1、提高了农村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有助于减少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

2、规范了评价工作,提高了评价的质量和水平,为农村水电站工程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3、强化了公众参与,增强了公众对农村水电站工程的认同感和满意度,有助于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

4、促进了农村水电站工程的合理规划和科学设计,提高了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农村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规程(附条文说明)》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农村水电站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村水电站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规程》,确保农村水电站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科学、合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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