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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3457-1992《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457-1992更新时间: 2024-11-28

标准详情

GB 13457-1992《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13457-1992

中文名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日期:1992-05-18    

实施日期:1992-07-01

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局 国家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研院环境标准化所

中国标准分类号:Z61矿区、原材料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30污水

GB 13457-1992《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介绍

国家环境保护局和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2年5月18日发布了《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1992),并于199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1992)是一项针对肉类加工行业水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该标准涵盖了肉类加工企业废水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限值、监测方法和排放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二、污染物种类

1、悬浮物(SS):包括肉类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肉渣、碎骨等固体物质。

2、化学需氧量(COD):反映废水中可氧化的有机物含量。

3、生化需氧量(BOD5):反映废水中可被微生物分解的有机物含量。

4、氨氮(NH3-N):肉类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氨氮化合物。

5、总氮(TN):废水中所有形式的氮的总和。

6、总磷(TP):废水中所有形式的磷的总和。

三、排放浓度限值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1992)对肉类加工企业废水排放的污染物浓度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限值如下:

1、悬浮物(SS):≤200 mg/L

2、化学需氧量(COD):≤150 mg/L

3、生化需氧量(BOD5):≤60 mg/L

4、氨氮(NH3-N):≤35 mg/L

5、总氮(TN):≤40 mg/L

6、总磷(TP):≤8 mg/L

四、监测方法

1、悬浮物(SS):采用重量法测定。

2、化学需氧量(COD):采用重铬酸钾法测定。

3、生化需氧量(BOD5):采用稀释接种法测定。

4、氨氮(NH3-N):采用纳氏试剂比色法测定。

5、总氮(TN):采用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测定。

6、总磷(TP):采用钼酸铵抗坏血酸比色法测定。

五、排放要求

1、企业应建立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废水达到排放标准。

2、企业应定期对废水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确保排放浓度符合标准要求。

3、企业应加强废水处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4、对于超标排放的企业,应依法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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