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检测标准 > 正文

HG/T 4812-2015《咪唑乙烟酸水剂》

HG/T 4812-2015更新时间: 2024-12-05

标准详情

HG/T 4812-2015《咪唑乙烟酸水剂》基本信息

标准号:HG/T 4812-2015

中文名称:《咪唑乙烟酸水剂》

发布日期:2015-04-30    

实施日期:2015-10-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HG/T 4812-2015《咪唑乙烟酸水剂》介绍

HG/T 4812-2015《咪唑乙烟酸水剂》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5年4月30日发布,并自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产品要求

1、外观:产品应为无色至淡黄色透明液体。

2、有效成分含量:咪唑乙烟酸的含量应符合标准规定的范围。

3、pH值:产品的pH值应在标准规定的范围内。

4、稳定性:产品在规定的条件下应保持稳定。

二、试验方法

1、外观检查:通过视觉检查产品的外观。

2、有效成分含量测定: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进行测定。

3、pH值测定:使用pH计进行测定。

4、稳定性测试:在特定条件下对产品进行稳定性测试。

三、检验规则

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前应进行外观、有效成分含量、pH值等项目检验。

2、型式检验:在产品或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3、判定规则:根据检验结果对产品进行合格与否的判定。

四、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标志:产品应有清晰的产品名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2、包装:产品应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包装材料,确保运输过程中的稳定性。

3、运输: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高温、雨淋等不利条件。

4、贮存:产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良好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

HG/T 4812-2015《咪唑乙烟酸水剂》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咪唑乙烟酸水剂的生产和市场流通,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生产商、检验机构以及相关管理部门都应严格按照该标准执行,确保咪唑乙烟酸水剂的安全使用。

阅读剩余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