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QB/T 2683-2005《罐头食品代号的标示要求》基本信息
标准号:QB/T 2683-2005
中文名称:《罐头食品代号的标示要求》
发布日期:2005-03-19
实施日期:2005-09-01
发布部门:全国食品工业标委会罐头分委会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归口单位: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罐头分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罐头工业协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起草人:杨邦英、王柏琴、于新华、黄健豪
中国标准分类号:X70罐头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67.040食品综合
QB/T 2683-2005《罐头食品代号的标示要求》介绍
QB/T 2683-2005《罐头食品代号的标示要求》是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委会罐头分委会制定的一项行业标准,该标准于2005年3月19日发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的适用范围
QB/T 2683-2005《罐头食品代号的标示要求》适用于各类罐头食品的生产和销售。罐头食品是指将食品装入密封容器中,经高温杀菌处理后,达到商业无菌状态的食品。该标准对罐头食品的代号进行统一规定,确保消费者能够准确识别产品信息。
二、代号的组成
根据QB/T 2683-2005标准,罐头食品的代号由三部分组成,分别为产品分类代号、生产批次代号和生产日期代号。这三部分代号共同构成了罐头食品的完整代号,为产品的追溯提供了依据。
1、产品分类代号:产品分类代号由字母和数字组成,用于表示罐头食品的种类和规格。例如,"A01"表示某一类罐头水果,"B02"表示某一类罐头肉类。
2、生产批次代号:生产批次代号由数字组成,用于表示罐头食品的生产批次。生产批次代号有助于追踪产品的生产过程,确保产品质量。
3、生产日期代号:生产日期代号由数字组成,采用年月日的格式表示罐头食品的生产日期。生产日期代号有助于消费者了解产品的新鲜程度。
三、代号的标示要求
1、字体要求:罐头食品的代号应使用清晰、易读的字体,字体大小应与产品包装的整体设计相协调。
2、位置要求:罐头食品的代号应标注在产品包装的醒目位置,便于消费者查看。一般情况下,代号应标注在包装正面或背面的中心位置。
3、颜色要求:罐头食品的代号颜色应与包装颜色形成鲜明对比,以提高辨识度。
4、打印要求:罐头食品的代号应采用耐久性强、不易脱落的打印方式,确保产品在运输和销售过程中代号信息的完整性。
四、标准的意义
1、规范市场秩序:通过统一罐头食品的代号标示,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减少假冒伪劣产品的出现。
2、提高产品可追溯性: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提高罐头食品的可追溯性,便于监管部门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
3、保障消费者权益:消费者可以通过查看罐头食品的代号,了解产品的详细信息,保障自身权益。
4、提升企业形象:遵守QB/T 2683-2005标准的企业,有助于提升企业形象,增强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度。
QB/T 2683-2005《罐头食品代号的标示要求》作为一项行业标准,对于规范罐头食品市场、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作用。企业应严格遵守该标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罐头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