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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5/T 675-2014《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价规范》

DB15/T 675-2014更新时间: 2024-12-08

标准详情

DB15/T 675-2014《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价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DB15/T 675-2014

中文名称:《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价规范》

发布日期:2014-02-20    

实施日期:2014-04-20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DB15/T 675-2014《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价规范》介绍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4年2月20日发布了DB15/T 675-2014《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价规范》。该标准自2014年4月20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DB15/T 675-2014《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价规范》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无论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还是个体经济组织,只要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都需要遵守该标准。

二、标准主要内容

1、总则:明确了标准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评价原则等内容。强调了评价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2、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了劳动关系管理、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与福利、劳动争议处理等多个方面的评价指标。这些指标旨在全面反映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管理水平。

3、评价方法:规定了评价工作的具体方法和程序。包括了自我评价、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多种评价方式,以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评价结果:明确了评价结果的应用范围和使用方式。评价结果将作为企业信用评价、政策扶持、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激励用人单位不断提高劳动关系管理水平。

5、监督管理:规定了对和谐劳动关系单位的监督管理措施。要求用人单位定期开展自我评价,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劳动关系管理的持续改进。

三、标准实施意义

DB15/T 675-2014《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价规范》的实施,对于规范劳动关系管理、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评价工作,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劳动关系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劳动关系管理水平,减少劳动争议,实现劳动关系和谐。

DB15/T 675-2014《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价规范》的发布和实施,为内蒙古自治区的劳动关系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各用人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该标准,不断提高劳动关系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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