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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8837-2012R《木质包装检疫处理服务质量要求(俄文版)》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28837-2012R
中文名称:《木质包装检疫处理服务质量要求(俄文版)》
发布日期:2012-11-05
实施日期:2012-12-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国标准分类号:A80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01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综合
GB/T 28837-2012R《木质包装检疫处理服务质量要求(俄文版)》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GB/T 28837-2012R《木质包装检疫处理服务质量要求(俄文版)》标准。
一、标准适用范围
GB/T 28837-2012R标准适用于木质包装材料的检疫处理服务,包括对木质包装材料进行熏蒸、热处理、熏蒸剂和熏蒸设备的质量控制等。该标准还规定了木质包装材料的检疫处理服务组织、人员、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控制和监督等方面的要求。
二、木质包装材料的定义和分类
根据GB/T 28837-2012R标准,木质包装材料是指用于包装、支撑、固定货物的木制产品,包括木箱、木托盘、木桶等。木质包装材料按照材质和加工工艺的不同,可以分为原木材料、锯材、胶合板、纤维板等。
三、检疫处理服务组织和人员要求
1、组织要求
检疫处理服务组织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业务。组织还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服务质量。
2、人员要求
检疫处理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人员还应接受专业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四、检疫处理设备和操作规程
1、设备要求
检疫处理服务组织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熏蒸剂和熏蒸设备,确保处理效果。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校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操作规程
检疫处理服务组织应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包括熏蒸、热处理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步骤、注意事项等。操作规程应明确、具体,便于操作人员执行。
五、质量控制和监督
1、质量控制
检疫处理服务组织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对木质包装材料的检疫处理过程进行严格控制。组织还应定期对处理效果进行检测和评估,确保处理效果符合标准要求。
2、监督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对检疫处理服务组织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确保服务质量。对于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组织,将依法予以处罚。
GB/T 28837-2012R《木质包装检疫处理服务质量要求(俄文版)》标准的发布实施,对于规范木质包装材料的检疫处理服务,保障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相关企业和监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开展业务,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