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SL 368-2006《再生水水质标准》基本信息
标准号:SL 368-2006
中文名称:《再生水水质标准》
发布日期:2007-03-01
实施日期:2007-06-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起草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起草人:朱党生、周奕梅、石玉波、冀春楼、田琦、廖伦国、吕平毓、王晓青、纪强、张太敏、徐中华、黄明忠
中国标准分类号:Z16水环境有毒物质分析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50水的化学物质检验
SL 368-2006《再生水水质标准》介绍
SL 368-2006《再生水水质标准》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的一项国家标准,该标准于2007年3月1日发布,并于同年6月1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SL 368-2006《再生水水质标准》适用于城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等水源经过处理后得到的再生水。该标准对再生水的水质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以确保再生水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二、水质指标
1、物理指标:包括色度、浊度、悬浮物等,要求再生水的透明度和清洁度达到一定标准。
2、化学指标:包括pH值、溶解氧、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总氮等,要求再生水的化学成分在安全范围内。
3、生物指标:包括大肠杆菌群、粪大肠菌群等,要求再生水中的微生物含量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4、重金属指标:包括铅、镉、汞、铬等,要求再生水中的重金属含量低于国家规定的限值。
5、有机物指标:包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等,要求再生水中的有机物含量达到安全标准。
三、水质监测与控制
SL 368-2006《再生水水质标准》要求对再生水的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和控制,以确保水质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监测内容包括上述水质指标,监测方法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对于水质不达标的情况,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调整处理工艺、加强水质管理等。
四、标准实施的意义
1、保护水资源:通过规范再生水的水质管理,可以减少对自然水资源的过度开采和浪费,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减少环境污染:再生水的合理利用可以减少污水排放,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3、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再生水的利用可以替代部分自来水,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4、促进经济发展:再生水的利用可以降低工业、农业等领域的用水成本,促进经济发展。
SL 368-2006《再生水水质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再生水的水质管理、保护水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宣传和推广,确保该标准的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