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QX/T 416-2018《强对流天气等级》基本信息
标准号:QX/T 416-2018
中文名称:《强对流天气等级》
发布日期:2018-04-28
实施日期:2018-08-01
发布部门:中国气象局
提出单位:全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45)
归口单位:全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45)
起草单位:国家气象中心、国家气候中心
起草人:周庆亮、刘鑫华、唐文苑、张涛、周兵
中国标准分类号:A47气象学
国际标准分类号:07.060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QX/T 416-2018《强对流天气等级》介绍
中国气象局于2018年4月28日发布了QX/T 416-2018《强对流天气等级》标准,并于同年8月1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QX/T 416-2018《强对流天气等级》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强对流天气监测、预警和评估。标准明确了强对流天气的定义、分类、等级划分和相关术语,为气象部门、科研机构和相关行业提供了统一的参考标准。
二、强对流天气定义与分类
1、局地性强风:短时间内风速突然增大,达到或超过一定标准的风。
2、暴雨:短时间内降雨量达到或超过一定标准的降水。
3、冰雹:直径大于5毫米的冰块,伴随降水从云中落下。
4、龙卷风:一种强烈的旋转气流,形成漏斗状云柱,接触地面时会造成严重破坏。
三、强对流天气等级划分
1、一般强对流天气:影响范围较小,持续时间较短,破坏力相对较弱。
2、中等强对流天气:影响范围较大,持续时间较长,破坏力较强。
3、严重强对流天气:影响范围很大,持续时间很长,破坏力非常强。
4、极端强对流天气:影响范围极大,持续时间极长,破坏力极大,极为罕见。
四、标准实施与监测预警
QX/T 416-2018标准的实施,对于提高我国强对流天气的监测预警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气象部门应根据标准要求,加强强对流天气的监测、预警和评估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为政府决策和公众出行提供科学依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防灾减灾工作,提高应对强对流天气的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QX/T 416-2018《强对流天气等级》标准的发布和实施,为我国强对流天气的监测、预警和评估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和规范指导。各级气象部门、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标准要求,加强强对流天气的防范和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