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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918.1-2014《血液信息系统基本建设规范 第1部分:血站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DB33/T 918.1-2014更新时间: 2024-12-19

标准详情

DB33/T 918.1-2014《血液信息系统基本建设规范 第1部分:血站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3/T 918.1-2014

中文名称:《血液信息系统基本建设规范 第1部分:血站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发布日期:2014-03-20    

实施日期:2014-04-20

发布部门: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提出单位: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归口单位: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起草单位:浙江省血液中心、浙江省卫生信息中心

起草人:吕杭军、孔长虹、孟忠华、倪荣、裘君娜、居斌、徐烨彪、王翠娥、金立明、江涛、叶火杰    

中国标准分类号:C07电子计算机应用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DB33/T 918.1-2014《血液信息系统基本建设规范 第1部分:血站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介绍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4年3月20日发布了DB33/T 918.1-2014《血液信息系统基本建设规范 第1部分:血站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以下简称“本标准”),并于2014年4月20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本标准规定了血站信息系统的基本功能要求,旨在指导血站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实施和评估,确保血站信息系统能够满足血液管理的需求。本标准适用于血站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二、系统功能要求

1、数据管理功能

本标准要求血站信息系统具备完善的数据管理功能,包括数据的采集、存储、处理、传输和共享。系统应能够对血液样本信息、血液检测结果、血液库存信息等进行有效管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业务流程管理功能

血站信息系统应支持血站的业务流程管理,包括血液采集、检测、储存、分配和使用等环节。系统应能够实现业务流程的自动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提高血液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3、质量控制功能

本标准要求血站信息系统具备质量控制功能,能够对血液的质量进行实时监控和评估。系统应能够自动记录血液检测结果,实现对不合格血液的及时发现和处理,确保血液质量安全。

4、安全管理功能

血站信息系统应具备安全管理功能,包括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和系统安全等方面。系统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数据泄露、篡改和破坏,保障系统的稳定运行。

三、系统性能要求

1、可靠性

血站信息系统应具备高可靠性,确保系统在长时间运行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系统应能够适应不同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负荷,保证业务流程的连续性和数据的一致性。

2、易用性

本标准要求血站信息系统具有良好的易用性,包括用户界面友好、操作简便、功能齐全等方面。系统应能够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提高用户的使用体验。

3、扩展性

血站信息系统应具备良好的扩展性,能够根据业务发展和需求变化进行灵活扩展和升级。系统应支持与其他信息系统的集成和互操作,满足血站信息系统的长远发展需求。

四、系统实施与评估

1、系统实施

血站信息系统的实施应遵循本标准的要求,进行系统的规划、设计、开发、部署和测试。系统实施过程中应注重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易用性和扩展性,确保系统的高效运行。

2、系统评估

血站信息系统的评估应包括系统性能评估、功能评估和安全评估等方面。评估过程中应采用科学的方法和工具,对系统的各项性能指标进行测试和验证,确保系统满足本标准的要求。

DB33/T 918.1-2014《血液信息系统基本建设规范 第1部分:血站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的发布和实施,为血站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和依据。各血站应严格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加强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血液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保障血液供应的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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