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DB32/T 2194-2012《虾、蟹、鳅混养技术规程》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2/T 2194-2012
中文名称:《虾、蟹、鳅混养技术规程》
发布日期:2012-12-28
实施日期:2013-02-28
发布部门: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32/T 2194-2012《虾、蟹、鳅混养技术规程》介绍
《虾、蟹、鳅混养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是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2年12月28日发布的一项地方标准。
一、混养技术的定义
规程明确了混养技术的定义,即在同一水体中同时养殖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水产动物,通过合理搭配养殖种类和数量,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生,提高养殖效益。
二、混养种类的选择
规程对混养种类的选择提出了具体要求。混养的水产动物应具有相似的生态习性和生长条件,以保证它们在同一个水体中能够和谐共生。混养种类应具有互补性,能够充分利用水体资源,提高养殖效率。如虾、蟹、鳅等动物在食性、生长速度等方面存在差异,通过合理搭配,可以实现资源共享,提高产量。
三、养殖环境的要求
规程对养殖环境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水质、底质、水深、水流等方面。水质应符合国家有关水产养殖水质标准,保证养殖动物的生长和健康。底质应选择适合养殖动物生长的土壤类型,如泥沙质底质适合虾、蟹的生长。水深和水流也应根据养殖动物的生活习性进行调整,以满足其生长需求。
四、养殖密度的确定
规程对养殖密度的确定提出了具体要求。养殖密度应根据养殖水体的大小、养殖种类的生长习性和市场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过高的养殖密度会导致资源竞争加剧,影响养殖动物的生长和健康;过低的养殖密度则会造成资源浪费,降低养殖效益。
五、饲料管理
规程对饲料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饲料应选择适合养殖动物生长发育的品种,保证其营养需求。饲料投喂应根据养殖动物的生长阶段、天气变化等因素进行调整,避免过量投喂导致水质恶化。还应定期检查饲料的质量,确保饲料安全。
六、疾病防治
规程对疾病防治提出了具体要求。应加强养殖水体的水质管理,定期检测水质指标,及时发现和处理水质问题。应加强对养殖动物的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还应合理使用药物,避免滥用药物导致养殖动物产生抗药性。
七、养殖记录和档案管理
规程要求养殖者应建立完善的养殖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养殖记录应包括养殖种类、数量、投喂量、水质检测结果、疾病防治情况等,以便于对养殖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档案管理则要求将养殖记录、饲料和药物使用记录等资料进行归档保存,以便于追溯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