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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 41-2008《原始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规则》

DA/T 41-2008更新时间: 2024-12-27

标准详情

DA/T 41-2008《原始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规则》基本信息

标准号:DA/T 41-2008

中文名称:《原始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规则》

发布日期:2008-06-20    

实施日期:2008-09-01

发布部门:国家档案局    

提出单位:国土资源部    

归口单位:国家档案局    

起草单位:全国地质资料馆、国土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

起草人:单昌昊、卜小平、茹湘兰、张翠光、黄冰、陈培章、王黔驹、赵小平、王继红    

中国标准分类号:A14图书馆、档案、文献与情报工作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20信息学

DA/T 41-2008《原始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规则》介绍

DA/T 41-2008《原始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规则》是一份由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关于地质资料归档的规范性文件,自2008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资料分类与立卷原则

根据DA/T 41-2008,原始地质资料按照其内容和形式可分为文字资料、图件资料、样本资料、照片资料等。立卷归档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系统性:按照地质资料的来源、性质和内容进行分类整理,确保资料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2、可追溯性:确保资料的来源、形成过程和使用情况可追溯。

3、安全性:保护资料的原始性和真实性,防止资料的丢失、损坏和篡改。

二、立卷归档程序

1、资料整理:对收集到的地质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编号。

2、立卷:按照资料的类别和性质,将相关资料组合成一个卷宗。

3、归档:将立卷后的资料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归档到档案库房。

4、保管:对归档后的资料进行妥善保管,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三、资料保管与利用

1、保管条件:应确保档案库房的环境适宜,防止资料受潮、霉变、虫蛀等。

2、保管期限:根据资料的性质和价值,确定合理的保管期限。

3、利用管理:对资料的查阅、复制和传播进行规范管理,防止资料的泄露和滥用。

四、监督与检查

1、定期检查:对地质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工作规范和标准得到执行。

2、问题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责任追究:对违反标准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DA/T 41-2008《原始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规则》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地质资料的管理工作,保护地质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地质资料的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地质勘查、地质调查、地质研究等单位应严格按照标准规定,加强地质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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