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DA/T 41-2008《原始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规则》基本信息
标准号:DA/T 41-2008
中文名称:《原始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规则》
发布日期:2008-06-20
实施日期:2008-09-01
发布部门:国家档案局
提出单位:国土资源部
归口单位:国家档案局
起草单位:全国地质资料馆、国土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
起草人:单昌昊、卜小平、茹湘兰、张翠光、黄冰、陈培章、王黔驹、赵小平、王继红
中国标准分类号:A14图书馆、档案、文献与情报工作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20信息学
DA/T 41-2008《原始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规则》介绍
DA/T 41-2008《原始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规则》是一份由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关于地质资料归档的规范性文件,自2008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资料分类与立卷原则
根据DA/T 41-2008,原始地质资料按照其内容和形式可分为文字资料、图件资料、样本资料、照片资料等。立卷归档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系统性:按照地质资料的来源、性质和内容进行分类整理,确保资料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2、可追溯性:确保资料的来源、形成过程和使用情况可追溯。
3、安全性:保护资料的原始性和真实性,防止资料的丢失、损坏和篡改。
二、立卷归档程序
1、资料整理:对收集到的地质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编号。
2、立卷:按照资料的类别和性质,将相关资料组合成一个卷宗。
3、归档:将立卷后的资料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归档到档案库房。
4、保管:对归档后的资料进行妥善保管,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三、资料保管与利用
1、保管条件:应确保档案库房的环境适宜,防止资料受潮、霉变、虫蛀等。
2、保管期限:根据资料的性质和价值,确定合理的保管期限。
3、利用管理:对资料的查阅、复制和传播进行规范管理,防止资料的泄露和滥用。
四、监督与检查
1、定期检查:对地质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工作规范和标准得到执行。
2、问题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责任追究:对违反标准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DA/T 41-2008《原始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规则》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地质资料的管理工作,保护地质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地质资料的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地质勘查、地质调查、地质研究等单位应严格按照标准规定,加强地质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