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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 2467.13-2003《农药水分散粒剂产品标准编写规范》

HG/T 2467.13-2003更新时间: 2024-12-30

标准详情

HG/T 2467.13-2003《农药水分散粒剂产品标准编写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HG/T 2467.13-2003

中文名称:《农药水分散粒剂产品标准编写规范》

发布日期:2004-01-09    

实施日期:2004-05-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归口单位:全国农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SBTS/TC 133)    

起草单位:沈阳化工研究院、农业部农药检定所、中山市凯达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岐农药厂

起草人:赵欣昕、楼少巍、季颖、侯宇凯、司徒振朝    

中国标准分类号:G23农药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65.100;71.040.40

HG/T 2467.13-2003《农药水分散粒剂产品标准编写规范》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4年1月9日发布了《农药水分散粒剂产品标准编写规范》(以下简称“本标准”),并于200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农药水分散粒剂产品的生产和检验。农药水分散粒剂是一种新型的农药制剂,具有使用方便、药效高、环境污染小等优点。本标准规定了农药水分散粒剂产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方面的内容。

二、技术要求

本标准对农药水分散粒剂产品的质量提出了明确要求。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卫生和环保的规定,不得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粒度、水分等指标应符合标准要求。产品还应具备良好的分散性和稳定性,确保药效的发挥。

三、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农药水分散粒剂产品的试验方法,包括有效成分含量的测定、粒度的测定、水分的测定等。这些试验方法为产品的检验提供了科学依据,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四、检验规则

本标准对农药水分散粒剂产品的检验规则进行了规定。产品在出厂前应进行自检,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应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抽查,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可靠。

五、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对农药水分散粒剂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提出了明确要求。产品应有明显的标志,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包装应符合环保要求,便于运输和使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确保产品的质量。储存时应保持干燥、阴凉、通风的环境,避免受潮、受热和受污染。

六、标准的意义

本标准的实施,对于规范农药水分散粒剂产品的生产和使用,提高产品质量,保障农产品安全和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本标准也为农药水分散粒剂产品的国际贸易提供了技术依据,促进了我国农药产业的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

《农药水分散粒剂产品标准编写规范》的发布和实施,为农药水分散粒剂产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提供了规范和指导。各相关企业应严格遵守本标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政府部门也应加强监管,确保本标准的落实和执行,推动我国农药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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