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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4012-2021《社会救助联动工作规范》

DB32/T 4012-2021更新时间: 2024-12-31

标准详情

DB32/T 4012-2021《社会救助联动工作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2/T 4012-2021

中文名称:《社会救助联动工作规范》

发布日期:2021-03-04    

实施日期:2021-04-04

发布部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际标准分类号:03.080服务

DB32/T 4012-2021《社会救助联动工作规范》介绍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3月4日发布了DB32/T 4012-2021《社会救助联动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于2021年4月4日正式实施。

一、《规范》的适用范围

《规范》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社会救助联动工作,包括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灾害救助等多个方面。

二、《规范》的主要内容

1、组织机构与职责

《规范》明确了社会救助联动工作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各级政府应当设立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救助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救助工作。

2、救助对象与救助标准

《规范》规定了救助对象的认定标准和救助标准。救助对象包括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等。救助标准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救助对象的实际需求制定。

3、救助程序与救助方式

《规范》明确了救助程序和救助方式。救助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审批、发放等环节。救助方式包括现金救助、实物救助、服务救助等。

4、救助信息管理与共享

《规范》要求建立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救助信息的采集、整理、存储、更新和共享。各级政府应当加强救助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救助工作的精准性和及时性。

5、救助资金管理与监督

《规范》规定了救助资金的来源、使用和管理。救助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救助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6、救助工作的考核与评价

《规范》明确了救助工作的考核与评价机制。各级政府应当定期对救助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三、《规范》的实施意义

《规范》的实施对于规范江苏省社会救助联动工作,提高救助效率,保障救助对象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明确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程序等内容,有助于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更好地开展救助工作,确保救助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

DB32/T 4012-2021《社会救助联动工作规范》的发布和实施,为江苏省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供了有力保障。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认真贯彻执行《规范》,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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