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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3/T 877.4-2014《湖南省金融IC卡行业应用规范 第四部分:卡面标识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DB43/T 877.4-2014
中文名称:《湖南省金融IC卡行业应用规范 第四部分:卡面标识规范》
发布日期:2014-05-16
实施日期:2014-06-15
发布部门: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国标准分类号:A11金融、保险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15识别卡和有关装置
DB43/T 877.4-2014《湖南省金融IC卡行业应用规范 第四部分:卡面标识规范》介绍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4年5月16日发布了DB43/T 877.4-2014《湖南省金融IC卡行业应用规范 第四部分:卡面标识规范》,并于同年6月15日起实施。
一、卡面标识的定义和分类
卡面标识是指金融IC卡表面印刷的图案、文字、数字等信息。根据标识的内容和目的,卡面标识可分为银行标识、行业应用标识、卡号标识、服务热线标识等。
二、卡面标识的设计要求
1、标识应清晰、易识别,不与背景色相似,不宜使用过于复杂的图案或文字。
2、标识应置于卡面明显位置,便于持卡人和受理机构识别。
3、标识的尺寸、颜色、字体等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
三、卡面标识的制作要求
1、制作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制作。
2、制作过程中应保证标识的清晰度和质量,不得出现模糊、破损等问题。
3、制作完成后,应进行质量检验,确保标识符合标准要求。
四、卡面标识的管理规定
1、发行单位应建立健全卡面标识管理制度,明确标识的申请、审批、制作、使用等流程。
2、发行单位应对卡面标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标识的规范使用。
3、发行单位应建立卡面标识档案,记录标识的设计、制作、使用等信息,以备查询和追溯。
五、卡面标识的监督检查
1、发行单位的卡面标识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标识的使用是否规范。
2、制作单位的资质和能力是否符合要求,标识的制作质量是否合格。
3、发行单位的卡面标识档案是否完整,标识的信息是否准确。
DB43/T 877.4-2014《湖南省金融IC卡行业应用规范 第四部分:卡面标识规范》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金融IC卡的行业应用,保护持卡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金融IC卡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相关部门和单位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加强卡面标识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金融IC卡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