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检测标准 > 正文

WS 399-2012/XG1-2017《《血液储存要求》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

WS 399-2012/XG1-2017更新时间: 2025-01-10

标准详情

WS 399-2012/XG1-2017《《血液储存要求》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基本信息

标准号:WS 399-2012/XG1-2017

中文名称:《《血液储存要求》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

发布日期:2012-12-03    

实施日期:2017-12-29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提出单位:卫生部血液标准专业委员会    

起草单位:浙江省血液中心、上海市血液中心、福建省血液中心、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

起草人:严力行、孟忠华、钱开诚、衣梅、郭永建、王鸿捷    

中国标准分类号:C05医学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WS 399-2012/XG1-2017《《血液储存要求》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12年12月3日发布了WS 399-2012/XG1-2017《血液储存要求》行业标准,并于2017年12月29日开始实施。

一、标准概述

WS 399-2012/XG1-2017《血液储存要求》行业标准主要规定了血液储存的一般要求、储存条件、储存期限、储存环境、储存设备等方面的内容。

二、一般要求

1、血液储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2、血液储存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确保血液储存的安全和有效。

3、血液储存过程中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对血液的采集、检测、储存等环节进行严格控制。

三、储存条件

标准对血液储存条件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

1、血液应储存在专用的血液储存设备中,避免与其他物品混放。

2、血液储存设备应具备恒温、恒湿、避光等功能,确保血液储存环境的稳定。

3、血液储存过程中应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态,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储存期限

血液储存期限是血液储存过程中的关键因素。标准规定:

1、全血和红细胞的储存期限一般不超过35天。

2、血浆的储存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3、血小板的储存期限一般不超过5天。

五、储存环境

血液储存环境对血液质量有重要影响。标准对储存环境提出了以下要求:

1、血液储存环境的温度应控制在2-6℃范围内。

2、血液储存环境的湿度应控制在30%-60%范围内。

3、血液储存环境应避免阳光直射和强烈振动。

六、储存设备

血液储存设备是保证血液储存安全的关键。标准对储存设备提出了以下要求:

1、储存设备应具备良好的密封性能,防止血液污染。

2、储存设备应具备自动记录和报警功能,确保血液储存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发现和处理。

3、储存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校验,确保设备的性能稳定。

七、质量控制

血液储存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至关重要。标准规定:

1、血液储存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对血液储存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控制。

2、血液储存过程中应定期对血液进行检测,确保血液质量。

3、血液储存单位应对血液储存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记录和分析,不断优化血液储存管理。

WS 399-2012/XG1-2017《血液储存要求》行业标准的发布和实施,为我国血液储存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通过对血液储存的一般要求、储存条件、储存期限、储存环境、储存设备等方面的规定,确保了血液储存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稳定性,为临床治疗提供了可靠的血液资源。

阅读剩余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