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WS 399-2012/XG1-2017《《血液储存要求》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基本信息
标准号:WS 399-2012/XG1-2017
中文名称:《《血液储存要求》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
发布日期:2012-12-03
实施日期:2017-12-29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提出单位:卫生部血液标准专业委员会
起草单位:浙江省血液中心、上海市血液中心、福建省血液中心、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
起草人:严力行、孟忠华、钱开诚、衣梅、郭永建、王鸿捷
中国标准分类号:C05医学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WS 399-2012/XG1-2017《《血液储存要求》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12年12月3日发布了WS 399-2012/XG1-2017《血液储存要求》行业标准,并于2017年12月29日开始实施。
一、标准概述
WS 399-2012/XG1-2017《血液储存要求》行业标准主要规定了血液储存的一般要求、储存条件、储存期限、储存环境、储存设备等方面的内容。
二、一般要求
1、血液储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2、血液储存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确保血液储存的安全和有效。
3、血液储存过程中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对血液的采集、检测、储存等环节进行严格控制。
三、储存条件
标准对血液储存条件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
1、血液应储存在专用的血液储存设备中,避免与其他物品混放。
2、血液储存设备应具备恒温、恒湿、避光等功能,确保血液储存环境的稳定。
3、血液储存过程中应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态,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储存期限
血液储存期限是血液储存过程中的关键因素。标准规定:
1、全血和红细胞的储存期限一般不超过35天。
2、血浆的储存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3、血小板的储存期限一般不超过5天。
五、储存环境
血液储存环境对血液质量有重要影响。标准对储存环境提出了以下要求:
1、血液储存环境的温度应控制在2-6℃范围内。
2、血液储存环境的湿度应控制在30%-60%范围内。
3、血液储存环境应避免阳光直射和强烈振动。
六、储存设备
血液储存设备是保证血液储存安全的关键。标准对储存设备提出了以下要求:
1、储存设备应具备良好的密封性能,防止血液污染。
2、储存设备应具备自动记录和报警功能,确保血液储存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发现和处理。
3、储存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校验,确保设备的性能稳定。
七、质量控制
血液储存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至关重要。标准规定:
1、血液储存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对血液储存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控制。
2、血液储存过程中应定期对血液进行检测,确保血液质量。
3、血液储存单位应对血液储存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记录和分析,不断优化血液储存管理。
WS 399-2012/XG1-2017《血液储存要求》行业标准的发布和实施,为我国血液储存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通过对血液储存的一般要求、储存条件、储存期限、储存环境、储存设备等方面的规定,确保了血液储存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稳定性,为临床治疗提供了可靠的血液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