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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T 194-2007《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

GBZ/T 194-2007更新时间: 2025-01-13

标准详情

GBZ/T 194-2007《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GBZ/T 194-2007

中文名称:《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

发布日期:2007-08-13    

实施日期:2008-02-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提出单位: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起草人:邵强、刘江、施瑾、刘光铨    

中国标准分类号:C52劳动卫生

国际标准分类号: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GBZ/T 194-2007《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了GBZ/T 194-2007《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该《规范》自2007年8月13日发布,并自2008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规范》的总则

《规范》的总则明确了其适用范围和目的。它适用于所有可能存在职业中毒危害的工作场所。

二、职业中毒危害的识别与评估

《规范》要求企业首先进行职业中毒危害的识别和评估。这包括对工作场所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浓度、接触方式和时间等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通过这一步骤,企业能够明确职业中毒的风险程度,为后续的防护措施提供依据。

三、卫生工程防护措施

1、通风系统的设计和运行

《规范》对通风系统的设计和运行提出了具体要求。企业应根据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和特性,设计有效的局部或全面通风系统,以降低工作场所的有害物质浓度。通风系统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

《规范》强调了个人防护装备的重要性。企业应根据职业中毒的危害程度和特点,为员工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口罩、手套、防护服等,并确保员工正确使用。

3、紧急处理和救援措施

《规范》规定了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援措施。企业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中毒事故的发现、报告、处理和救援流程,以及必要的医疗救助措施。

四、监测与评价

《规范》要求企业定期对工作场所的有毒有害物质进行监测,以评估防护措施的效果。监测结果应记录并保存,以便于分析和改进。

五、培训与教育

《规范》强调了对员工进行职业中毒防护知识的培训和教育。企业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对职业中毒危害的认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监督检查

《规范》规定了政府部门对企业执行《规范》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政府部门应定期对企业进行检查,确保其遵守《规范》的各项要求。

GBZ/T 194-2007《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的发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在职业卫生领域的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通过实施《规范》,可以有效降低职业中毒事件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企业和政府都应积极履行《规范》的要求,共同构建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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