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SN/T 1288-2003《入境废旧船舶卫生处理规程》基本信息
标准号:SN/T 1288-2003
中文名称:《入境废旧船舶卫生处理规程》
发布日期:2003-08-18
实施日期:2004-02-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提出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樊海新、李长升、邵春棋、陆永昌、赵丕华、张岳林
中国标准分类号:C62卫生检疫
SN/T 1288-2003《入境废旧船舶卫生处理规程》介绍
《入境废旧船舶卫生处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是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3年8月18日发布的一项重要标准,自2004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规程的适用范围
规程适用于所有进入中国境内的废旧船舶,包括拆解、回收、再利用等用途的船舶。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制造的船舶,只要涉及到入境卫生处理,都必须遵守该规程的规定。
二、规程的主要内容
1、卫生检查
规程规定,废旧船舶入境前必须进行严格的卫生检查,包括船舶的外部和内部环境、船舶上的物品、船舶上的动植物等。检查的目的是确保船舶及其装载物品不携带传染病、寄生虫、有害生物等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害的因素。
2、卫生处理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废旧船舶,规程要求采取相应的卫生处理措施。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清洁消毒、灭菌、熏蒸、隔离等。处理后的船舶需重新进行卫生检查,直至达到卫生标准。
3、废弃物处理
规程对废旧船舶上的废弃物处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分类收集、安全储存、无害化处理等。废弃物处理必须符合环保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记录和报告
规程要求对废旧船舶的入境卫生处理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并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记录和报告的内容包括船舶信息、卫生检查结果、卫生处理措施、废弃物处理情况等。
三、规程的实施意义
1、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通过规范废旧船舶的卫生处理,可以有效防止传染病、寄生虫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因素通过船舶入境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保护生态环境
规范废旧船舶的卫生处理和废弃物处理,可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3、提高行业管理水平
规程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废旧船舶行业的管理水平,推动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4、促进国际贸易
通过规范废旧船舶的卫生处理,可以提高中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形象,吸引更多的国外废旧船舶进入中国市场,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入境废旧船舶卫生处理规程》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废旧船舶的入境卫生处理,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应严格按照规程要求,切实做好废旧船舶的卫生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