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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1321.1-201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 第1部分:通则》

DB32/T 1321.1-2019更新时间: 2025-01-22

标准详情

DB32/T 1321.1-201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 第1部分:通则》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2/T 1321.1-2019

中文名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 第1部分:通则》

发布日期:2019-07-11    

实施日期:2019-08-01

发布部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号:A25人类工效学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00事故和灾害控制

DB32/T 1321.1-201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 第1部分:通则》介绍

DB32/T 1321.1-201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 第1部分:通则》是由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的第一部分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原则、监测内容、预警机制、系统功能、系统性能、系统维护等方面的内容。

一、建设原则

标准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应遵循风险预防、系统性、实用性和可扩展性的原则。这意味着在系统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风险预防,确保系统的全面性和实用性,同时具备可扩展性以满足未来的发展需求。

二、监测内容

标准明确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的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生产、使用、运输等环节的监测;危险化学品的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的监测;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的监测等。

三、预警机制

标准对预警机制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预警信息的收集、处理、发布和反馈等环节。预警信息的收集应全面、及时,处理应科学、准确,发布应迅速、有效,反馈应及时、准确。标准还规定了预警信息的分级和发布方式,以便于相关部门和人员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四、系统功能

标准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的系统功能进行了明确,包括实时监测、数据采集、数据分析、预警信息发布、应急响应、事故处理、信息管理、系统维护等。这些功能相互关联,共同保障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有效性。

五、系统性能

标准对系统性能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实时性、准确性、易用性等。系统应具备高度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能够实时、准确地监测和分析数据,同时具备良好的易用性,便于操作和维护。

六、系统维护

标准对系统的维护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系统的定期检查、维护、升级等。系统维护应定期进行,以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性能。标准还规定了系统维护的记录和报告制度,以便于对系统进行长期、有效的管理。

DB32/T 1321.1-201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 第1部分:通则》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通过遵循这些规定,可以提高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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