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DB37/T 1982.3-2011《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规范 第3部分 工程建设招投标》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7/T 1982.3-2011
中文名称:《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规范 第3部分 工程建设招投标》
发布日期:2011-11-01
实施日期:2011-12-01
发布部门: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37/T 1982.3-2011《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规范 第3部分 工程建设招投标》介绍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1年11月1日发布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规范 第3部分 工程建设招投标》(以下简称“本标准”),并于同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本标准旨在为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提供一套标准化的操作流程和服务规范,以提高招投标活动的效率和质量,防止腐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它涵盖了工程建设招投标的全过程,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以及合同签订等环节。
二、招标过程规定
1、招标准备
本标准规定,招标单位在进行招标前,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招标项目的范围、内容、要求等;确定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须知等;确定评标方法和标准;确定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2、招标公告发布
招标单位应当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招标单位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日期等信息。
3、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
三、投标过程规定
1、投标文件准备
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必须遵循以下规定:投标文件应当清晰、完整、真实;投标文件应当包含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报价等信息;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
2、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将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单位。
3、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四、开标和评标规定
1、开标
开标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由招标单位组织。开标时,招标单位应当公布所有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
2、评标
评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委员会由招标单位指定的专家和代表组成。
五、中标和合同签订规定
1、中标通知
招标单位应当在评标结束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当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工程质量、工程期限、合同价款等。
六、监督管理
本标准还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管理提出了要求,包括: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行为。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规范 第3部分 工程建设招投标》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标准执行,确保招投标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