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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T 0608-2013《医用X射线影像增强器电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YY/T 0608-2013更新时间: 2025-01-25

标准详情

YY/T 0608-2013《医用X射线影像增强器电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基本信息

标准号:YY/T 0608-2013

中文名称:《医用X射线影像增强器电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发布日期:2013-10-21    

实施日期:2014-10-01

发布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提出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归口单位: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X线设备及用具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0/SC 1)    

起草单位:航天恒星空间应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所、上海医疗器械检测所

起草人:邹元、张志勇、张荣昌    

中国标准分类号:C43医用射线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40.50射线照相设备

YY/T 0608-2013《医用X射线影像增强器电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介绍

YY/T 0608-2013《医用X射线影像增强器电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于2013年10月21日发布,并于2014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一项标准。

一、适用范围

YY/T 0608-2013标准适用于医用X射线影像增强器电视系统的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该系统主要用于医疗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对X射线影像进行增强处理,提高影像质量。

二、技术要求

1、系统组成

YY/T 0608-2013标准规定,医用X射线影像增强器电视系统应包括X射线影像增强器、影像处理系统、电视显示器等主要部分。各部分应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和稳定性,确保系统整体性能。

2、性能指标

标准对影像增强器、影像处理系统和电视显示器的性能指标提出了具体要求。例如,影像增强器的输入剂量率、输出剂量率、影像质量等指标应满足规定要求;影像处理系统应具备图像放大、缩小、旋转等功能;电视显示器的分辨率、亮度、对比度等指标应达到规定标准。

3、安全性能

YY/T 0608-2013标准对医用X射线影像增强器电视系统的安全性能提出了严格要求。系统应具备良好的电磁兼容性,避免对其他医疗设备产生干扰;系统应具备过载保护、短路保护等安全措施,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4、环境适应性

标准要求医用X射线影像增强器电视系统应具备良好的环境适应性,能在规定的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下正常工作。系统还应具备防尘、防水、防震等特性,以适应不同的使用环境。

三、检验方法

YY/T 0608-2013标准规定了医用X射线影像增强器电视系统的检验方法,包括性能检验、安全性能检验和环境适应性检验等。检验方法应科学、合理,能够全面、准确地评估系统的性能和安全性。

四、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标志

标准要求医用X射线影像增强器电视系统应在明显位置标注产品名称、型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便于用户识别和追溯。

2、包装

系统在出厂时应进行严密、牢固的包装,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坏。包装材料应符合环保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3、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震、防尘、防潮等措施,确保系统不受损坏。

4、贮存

系统在贮存过程中,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避免受潮、受热、受腐蚀等影响。

YY/T 0608-2013《医用X射线影像增强器电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标准为医用X射线影像增强器电视系统的生产、使用提供了明确的技术要求和指导,有助于提高医疗影像设备的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疗影像技术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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