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YS/T 564-2009《铱坩埚》基本信息
标准号:YS/T 564-2009
中文名称:《铱坩埚》
发布日期:2009-12-04
实施日期:2010-06-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提出单位: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归口单位: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
起草人:许昆、贺东江、向磊、张欣、李靖华、张勇、唐敏
中国标准分类号:H68贵金属及其合金
国际标准分类号:77.120.99其他有色金属及其合金
YS/T 564-2009《铱坩埚》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09年12月4日发布了YS/T 564-2009《铱坩埚》标准,并自2010年6月1日起实施。
一、标准概述
YS/T 564-2009《铱坩埚》标准规定了铱坩埚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方面的内容。这一标准适用于以铱为主要材料,用于高温熔化、加热和储存的坩埚。
二、术语和定义
标准首先对铱坩埚相关的术语进行了定义,包括铱坩埚、纯度、密度、热膨胀系数等基本概念,为后续内容的阐述奠定了基础。
三、分类
根据铱坩埚的形状、尺寸和用途,标准将其分为不同的类别,如圆底坩埚、平底坩埚、坩埚盖等,以满足不同应用场景的需求。
四、要求
1、材料要求:铱坩埚应使用纯度不低于99.9%的铱材料制作。
2、尺寸要求:铱坩埚的尺寸应符合标准规定的尺寸范围。
3、外观要求:铱坩埚表面应光滑、无裂纹、无显著变形。
4、性能要求:铱坩埚应具有良好的高温稳定性、抗氧化性和耐腐蚀性。
五、试验方法
标准详细规定了铱坩埚的试验方法,包括纯度测定、密度测定、热膨胀系数测定等,以确保铱坩埚的性能符合要求。
六、检验规则
1、出厂检验:铱坩埚在出厂前应进行外观、尺寸和纯度等项目的检验。
2、型式检验:铱坩埚在首次生产、材料变更或工艺变更后,应进行型式检验。
七、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1、标志:铱坩埚应有清晰的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等标志。
2、包装:铱坩埚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方式,确保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3、运输:铱坩埚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剧烈震动和碰撞。
4、储存:铱坩埚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清洁的环境中,避免与腐蚀性物质接触。
YS/T 564-2009《铱坩埚》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铱坩埚的生产和使用、提高产品质量、保障使用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相关企业和科研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这一标准,不断提高铱坩埚的研发和生产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