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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 608-2002《农药产品标签通则》

NY 608-2002更新时间: 2025-02-02

标准详情

NY 608-2002《农药产品标签通则》基本信息

标准号:NY 608-2002

中文名称:《农药产品标签通则》

发布日期:2002-11-05    

实施日期:2002-12-20

发布部门:农业部    

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分类号:B17

国际标准分类号:60.100

NY 608-2002《农药产品标签通则》介绍

农业部发布了《农药产品标签通则》(NY 608-2002),并于2002年12月20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内容

1、标签信息要求

标准规定了农药产品标签上必须包含的基本信息,包括:

产品名称:必须清晰、准确地标识产品名称。

有效成分:列出产品中所有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使用说明:详细说明产品的使用方法、剂量、施药时间和频率等。

安全警示:提供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包括个人防护措施和紧急处理措施。

储存条件:说明产品储存时的温度、湿度等条件要求。

有效期:标明产品的有效期或保质期。

2、标签设计要求

字体和颜色:标签上的字体大小和颜色必须清晰易读,以确保用户能够快速识别关键信息。

布局:标签布局应合理,避免信息重叠或遮挡,确保所有信息一目了然。

语言:标签上的文字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必要时可附加其他语言。

3、标签审核和批准

审核流程:农药产品标签在上市前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批准标志:审核通过的标签上应有明确的批准标志或编号。

二、实施意义

1、提高透明度: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楚地了解产品信息,做出明智的购买决策。

2、保障安全:通过明确的安全警示和使用说明,减少农药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事故。

3、促进合规:规范农药产品的标签,有助于提高整个行业的合规性,减少非法和不规范产品流入市场。

4、保护环境:通过正确的储存和使用指导,减少农药对环境的潜在危害。

《农药产品标签通则》(NY 608-2002)的发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农药产品标签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这一标准不仅为农药产品的安全使用提供了保障,也为农药行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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