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检测标准 > 正文

《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导则》标准号是多少

SL 286-2003更新时间: 2025-05-05

标准详情

“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导则”的标准号是:SL 286-2003

SL 286-2003《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导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于2003-05-12发布,并于2003-08-01实施。

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水利部综合事业局;起草人是郭孟卓、万育生、颜勇、杨景斌。

“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导则”介绍

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导则是一个专门针对地下水资源管理而设计的评价标准和方法。它旨在通过科学的评价方法来确定特定区域内的地下水是否被过度抽取,并评估这一行为对水文地质环境、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等方面的潜在影响。这些导则通常包含一系列评估指标,如地下水位下降速度、地下水补给能力、水质变化情况、地面沉降情况等,以综合判断某一地区是否存在地下水的超采问题。

评价过程遵循一套明确的操作程序,这包括收集相关地质水文资料、监测地下水动态变化、分析水井使用状况以及利用数学模型模拟地下水流动等。在评价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和管理策略,如调整水资源开发方式、优化水井布局、实施人工回灌等,从而确保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该评价导则的实施对于指导地方政府及水资源管理机构进行科学合理的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不仅有助于预防和控制因地下水超采引发的各类环境与工程问题,还能促进区域水资源的合理分配和高效利用。通过定期执行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工作,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合理的水利用行为,为维护水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科学依据。

阅读剩余 50%
检测报告查询
企来检LOGO

关注公众号快速查报告

企来检公众号 ico图标 微信公众号: 企来检
企来检LOGO

提交检测委托,一键获取报价

联系方式
样品名称
企业名称
立即提交
  我已阅读并同意 《用户协议》 《隐私协议》
企来检LOGO

信息已保存,请完成手机号验证

等待验证
获取验证码
立即校验
  完成信息验证后,立刻为您分配检测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