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DB32/ 4385-202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2/ 4385-2022
中文名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日期:2022-09-26
实施日期:2022-12-26
发布部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污染物排放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40固定源排放限值
DB32/ 4385-202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介绍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自2022年12月26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主要内容
1、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所有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锅炉项目。也适用于锅炉的运营管理和监督执法。
2、排放限值
标准规定了锅炉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的限值,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这些限值是根据江苏省的实际情况和环境容量,结合国内外先进的排放控制技术制定的,旨在实现污染物排放的最小化。
3、监测和报告
标准要求锅炉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定期对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并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监测结果。这有助于确保排放数据的准确性和透明度,为环境监管提供依据。
4、监督管理
标准明确了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包括对锅炉排放的监督检查、违法行为的查处等。也规定了锅炉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要求其严格遵守排放标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发布和实施,是江苏省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通过设定严格的排放限值和监管要求,该标准将有效推动锅炉行业的绿色转型,促进环境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