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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0000.13-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3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30000.13-2013
中文名称:《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3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
发布日期:2013-10-10
实施日期:2014-11-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
归口单位: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
起草单位:中国化工经济技术发展中心、杭州仰仪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信息中心、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王晓兵、杨伟华、欧阳玉芳、王高升、梁缙、魏乃新、马从越、薛敬钦、曹梦然、田升江、杨挺、温涛
中国标准分类号:A80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00危险品防护
GB 30000.13-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3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介绍
GB 30000.13-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3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一份关于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的标准。GB 30000.13-2013标准自2013年10月10日发布,并于2014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GB 30000.13-2013标准适用于所有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和标签。这些物质和混合物在与水接触时,会释放出易燃气体,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等危险事故。
二、化学品分类
1、类别1:与水反应剧烈,释放出大量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
2、类别2:与水反应较剧烈,释放出一定量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
3、类别3:与水反应缓慢,释放出少量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
三、标签规范
1、标签应包含物质或混合物的名称、化学文摘社(CAS)号、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标签应明确标注物质或混合物的危险性类别,如“类别1”、“类别2”或“类别3”。
3、标签应包含相应的警示语句,如“遇水放出易燃气体”、“远离水源”等,以提醒使用者注意安全。
4、标签应使用中文和英文两种语言,以便于国际交流和理解。
GB 30000.13-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3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提高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企业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这份标准,共同营造安全、和谐、可持续的发展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