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QB/T 2905-2007《灯具型号命名规则》基本信息
标准号:QB/T 2905-2007
中文名称:《灯具型号命名规则》
发布日期:2007-12-03
实施日期:2008-06-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归口单位:全国灯具标准化中心
起草单位: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
起草人:韩冰、陈超中、施晓红
中国标准分类号:K72一般灯具
国际标准分类号:29.140电灯及有关装置
QB/T 2905-2007《灯具型号命名规则》介绍
QB/T 2905-2007《灯具型号命名规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7年12月3日发布的国家标准,自2008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灯具型号命名的基本规则
1、型号命名的结构:灯具型号应由产品类别代号、设计序号、附加说明和企业自定义代号组成。
2、产品类别代号:用字母表示灯具的种类,如“Z”表示照明灯具,“D”表示应急照明灯具等。
3、设计序号:由数字组成,用于区分同一类别内不同设计的灯具。
4、附加说明:可选,用于补充说明灯具的某些特性或功能。
5、企业自定义代号:由企业自行设定,用于区分不同企业的同类产品。
二、灯具型号命名的具体要求
1、型号的唯一性:同一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应有不同的设计序号,以保证型号的唯一性。
2、型号的稳定性:在产品的设计、结构、性能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命名型号。
3、型号的易读性:型号应简洁明了,便于用户识别和记忆。
4、型号的国际通用性:在可能的情况下,型号的命名应考虑国际通用性,以便于国际交流和贸易。
三、灯具型号命名的实施意义
1、规范市场秩序:通过统一的型号命名规则,有助于规范灯具市场,减少因型号混乱造成的市场纠纷。
2、提高产品识别度:规范的型号命名有助于用户快速识别灯具的种类和特性,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促进行业交流:统一的型号命名规则有助于行业内的信息交流和技术共享,推动行业的技术进步。
4、保障消费者权益:规范的型号命名有助于消费者准确了解产品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QB/T 2905-2007《灯具型号命名规则》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灯具市场、提高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