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GB/T 32169.1-2015《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 第1部分:基本要求》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32169.1-2015
中文名称:《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 第1部分:基本要求》
发布日期:2015-10-12
实施日期:2016-05-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4)
归口单位: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4)
起草单位:山东省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西城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福建省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安徽省广德县政务服务中心、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
起草人:王瑞东、万会魁、马连启、刘寒、李薇、赵红红、朱田夫、李冰、杨冬静、江源富、刘艾迎
中国标准分类号:A12供应与使用关系
国际标准分类号:01.040.03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行政、运输 (词汇)
GB/T 32169.1-2015《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 第1部分:基本要求》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GB/T 32169.1-2015《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 第1部分:基本要求》(以下简称“本标准”),自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主要内容
1、服务宗旨与原则
本标准明确了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宗旨,即以人民为中心,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便民高效。提出了政务服务中心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公平性、便捷性和安全性。
2、组织机构与职责
本标准规定了政务服务中心的组织机构设置,包括服务中心、服务窗口等,并明确了各级机构的职责和权限。还对政务服务中心的人员配置、培训和管理提出了要求。
3、服务内容与流程
本标准详细规定了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包括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并要求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服务事项清单。对服务流程进行了规范,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反馈等环节。
4、服务方式与渠道
本标准要求政务服务中心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方式,如现场服务、网上服务、自助服务等,并明确了服务渠道的设置要求。还对服务时间、服务质量和效率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5、监督与评价
本标准规定了政务服务中心的监督与评价机制,包括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和社会评价等。要求服务中心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定期开展服务质量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改进。
6、安全与保密
本标准对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安全、数据保护和保密工作提出了要求,要求服务中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网络安全防护,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二、标准实施与展望
本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务服务的需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应认真贯彻落实本标准,加强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