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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404.1-2008/XG1-2020《《粮食作物种子 第1部分:禾谷类》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4404.1-2008/XG1-2020
中文名称:《《粮食作物种子 第1部分:禾谷类》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发布日期:2020-10-11
实施日期:2021-11-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归口单位: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四川省种子站、辽宁省种子管理局、山西省农业种子总站、江苏省种子站、山东省种子管理总站、吉林省种子总站等
起草人:辛景树、柏长青、赵建宗、吴毓谦、李洪建、苏菊萍、李稳香、王秀荣、卜连生、聂练兵、班秀丽、詹根印、胡昌、孙喜瑞、朱志华、金石桥、傅友兰
中国标准分类号:B22禾谷类作物与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20植物栽培
GB 4404.1-2008/XG1-2020《《粮食作物种子 第1部分:禾谷类》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介绍
国家标准GB 4404.1-2008/XG1-2020《粮食作物种子 第1部分:禾谷类》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发布的。
一、标准适用范围
GB 4404.1-2008/XG1-2020《粮食作物种子 第1部分:禾谷类》国家标准主要适用于禾谷类粮食作物种子,包括小麦、水稻、玉米等。这一标准对种子的生产、加工、包装、标识、运输、储存等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以确保种子的质量。
二、种子质量要求
1、纯度要求:种子的纯度是衡量种子质量的重要指标。根据标准规定,种子纯度应达到98%以上,即种子中不同种类的种子比例不得超过2%。
2、净度要求:种子净度是指种子中杂质的含量。标准规定,种子净度应达到98%以上,即种子中杂质的含量不得超过2%。
3、发芽率要求:种子的发芽率是衡量种子生命力的重要指标。标准规定,种子的发芽率应达到90%以上,以保证种子的生长发育。
4、水分要求:种子的水分含量对种子的储存和使用有重要影响。标准规定,种子的水分含量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值。
5、病虫害要求:种子的病虫害状况直接影响种子的生长发育和产量。标准规定,种子中不得含有规定的病虫害。
三、种子生产和加工
1、种子生产:种子生产应遵循科学的种植方法和管理模式,确保种子的质量和产量。
2、种子加工:种子加工应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包括种子的清洗、干燥、分级、包装等环节。
3、种子包装:种子包装应符合标准要求,包括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包装标识等。
4、种子储存:种子储存应遵循科学的储存方法和条件,确保种子的质量和安全。
四、种子标识和追溯
1、种子标识:种子包装上应有清晰的标识,包括种子种类、品种、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方法等信息。
2、种子追溯:种子生产企业应建立种子追溯体系,确保种子的来源和流向可追溯。
五、种子检测和监管
1、种子检测:种子生产企业应定期对种子进行检测,确保种子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2、种子监管: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种子生产和销售的监管,确保种子市场的秩序和种子质量。
GB 4404.1-2008/XG1-2020《粮食作物种子 第1部分:禾谷类》国家标准的实施,对于规范粮食作物种子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提高种子质量,保障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应认真贯彻执行这一标准,共同推动我国粮食作物种子产业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