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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执行标准号

GB 20815-2006更新时间: 2025-03-06

标准详情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的标准号是:GB 20815-2006

GB 20815-2006《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7-03-26发布,并于2008-01-01实施。

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北京行者多媒体科技有限公司、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等;起草人是马昕、刘希清、周群、赵贵华、卢玉华、李仲男等。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介绍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通常被大家简称为数字视频录像机(DVR),是一种能够接收来自多个摄像源的信号,并通过数字化处理后存储到硬盘或其他存储媒介上的电子设备。这类设备广泛应用于商业、工业和家庭安全系统中,用以记录和监视实时或录制的视频资料。

这种录像设备的核心功能包括视频捕捉、编码、存储、备份及回放等。它们通过将模拟视频信号转化为数字格式来高效存储大量视频数据,同时支持通过网络进行远程访问和管理,使得用户可以随时查看实时或存档的监控画面。许多现代的数字录像机还具备高级功能,如动态侦测录像、图像增强以及人脸识别等,进一步提高了视频监控系统的智能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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