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YY 1105-2008《电动洗胃机》基本信息
标准号:YY 1105-2008
中文名称:《电动洗胃机》
发布日期:2008-04-25
实施日期:2009-12-01
发布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提出单位: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电子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
归口单位: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电子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
起草人:俞及
中国标准分类号:C46手术室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40.01医疗设备综合
YY 1105-2008《电动洗胃机》介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8年发布了YY 1105-2008《电动洗胃机》标准。
一、标准概述
YY 1105-2008《电动洗胃机》标准规定了电动洗胃机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方面的内容。这一标准适用于电动洗胃机的设计、生产、检验和使用。
1、分类
根据标准,电动洗胃机按照功能和用途分为三类:
单功能洗胃机:只能进行洗胃操作。
多功能洗胃机:除了洗胃功能外,还具有吸痰、吸引等功能。
特殊用途洗胃机:满足特殊需求,如儿童用洗胃机等。
2、要求
YY 1105-2008标准对电动洗胃机提出了以下要求:
安全要求:洗胃机应符合国家有关电气安全的规定;设备应具备过载保护、短路保护等功能;设备应具备紧急停机功能。
性能要求:洗胃机应具备稳定的洗胃速度和流量;设备应具备准确的计时功能;设备应具备清晰的显示界面。
材料要求:洗胃机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医疗设备的相关标准;设备的外壳、管道等应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
3、试验方法
YY 1105-2008标准规定了电动洗胃机的试验方法,包括:
安全性能试验:检查设备是否符合电气安全规定。
性能试验:测试设备的洗胃速度、流量、计时等功能。
材料试验:检查设备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标准。
4、检验规则
YY 1105-2008标准规定了电动洗胃机的检验规则,包括:生产企业应按照标准进行自检;检验机构应按照标准进行型式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标准要求。
5、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YY 1105-2008标准还对电动洗胃机的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提出了具体要求:设备应有清晰的产品名称、型号、生产日期等信息;设备的包装应符合运输要求,防止损坏;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剧烈震动和撞击;设备的储存环境应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
YY 1105-2008《电动洗胃机》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电动洗胃机的生产和使用,提高设备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患者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设计、生产、检验和使用,以确保洗胃机的质量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