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SF/T 0121-2021《录音内容辨听技术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SF/T 0121-2021
中文名称:《录音内容辨听技术规范》
发布日期:2021-11-17
实施日期:2021-11-17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提出单位: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归口单位:司法部信息中心
起草单位: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中国刑警学院、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西南政法大学、上海市恒平司法鉴定中心
起草人:施少培、杨旭、卢启萌、曾锦华、孙维龙、卞新伟、陈晓红、奚建华、徐彻、钱煌贵、李岩、郭弘、耿浦洋、李佳、王华朋、曹洪林、张翠玲、吴佳琪
中国标准分类号:A92犯罪鉴定技术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10犯罪行为防范
SF/T 0121-2021《录音内容辨听技术规范》介绍
SF/T 0121-2021《录音内容辨听技术规范》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制定并发布的国家标准,该标准自2021年11月17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录音内容的辨听、分析和鉴定,包括但不限于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其他需要进行录音辨听的场合。标准明确了录音内容辨听的基本原则、技术要求、操作流程和结果评价等内容。
二、基本原则
1、客观公正:辨听工作应客观、公正、科学,不受任何外界因素的干扰。
2、保密性:辨听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权。
3、合法性:辨听工作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三、技术要求
1、录音设备: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录音设备进行录音。
2、录音质量:录音应清晰、可辨,无明显噪声干扰。
3、录音格式:录音应采用统一的格式进行存储和传输。
4、录音时长:录音时长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控制。
四、操作流程
1、录音采集:按照规定的方式和要求进行录音采集。
2、录音存储:将录音资料进行妥善存储,确保数据安全。
3、录音分析:对录音内容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辨听。
4、结果记录:将辨听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并形成报告。
五、结果评价
1、结果准确性:辨听结果应准确无误,避免出现误判。
2、结果公正性:辨听结果应公正客观,不受个人主观因素的影响。
3、结果可追溯性:辨听结果应具备可追溯性,便于后续的核查和复核。
六、监督管理
1、建立监督管理机制:相关部门应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录音内容辨听工作的规范性。
2、加强人员培训:加强对录音内容辨听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3、定期检查评估:定期对录音内容辨听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确保工作质量。
SF/T 0121-2021《录音内容辨听技术规范》的发布和实施,为我国司法领域提供了一套科学、规范的录音内容辨听技术标准。通过严格执行该标准,可以提高录音内容辨听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