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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 28-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DA/T 28-2002
中文名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发布日期:2002-11-29
实施日期:2003-04-01
发布部门:国家档案局
提出单位:国家档案局
归口单位:国家档案局
起草单位:国家档案局经济科技档案业务指导司、上海市档案局、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信息产业部、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
起草人:王岚、周文芳、肖云、刘丰、袁向平、万海兰、段宝方
中国标准分类号:A14图书馆、档案、文献与情报工作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20信息学
DA/T 28-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介绍
国家档案局于2002年11月29日发布了《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并于2003年4月1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DA/T 28-2002标准适用于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文件归档和档案整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能源、交通、水利、环保等领域的建设项目。该标准还适用于与重大建设项目相关的文件和资料的归档、整理、保管和利用。
二、文件归档要求
DA/T 28-2002标准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的归档提出了具体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文件归档的基本原则:归档工作应遵循完整性、系统性、安全性和可追溯性的原则。
2、文件归档的范围:包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文件、设计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竣工文件以及其他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3、文件归档的时间:建设项目各阶段完成后,应及时将相关文件归档。
4、文件归档的形式:归档文件应为纸质或电子形式,且应保证文件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三、档案整理规范
DA/T 28-2002标准对档案整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档案分类:档案应按照建设项目的不同阶段和文件类型进行分类。
2、档案编号:档案应有唯一的编号,以便于查找和管理。
3、档案目录:应建立档案目录,详细记录档案的基本信息,如文件名称、编号、归档时间等。
4、档案保管:档案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或泄露。
5、档案利用:应建立档案利用制度,规范档案的查阅、复制和传播。
四、标准实施的意义
DA/T 28-2002标准的实施,对于提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和档案整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规范文件归档和档案整理工作,可以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文件和资料得到有效管理和利用,为项目的决策、管理和监督提供有力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