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GB 7000.4-2007《灯具 第2-10部分:特殊要求 儿童用可移式灯具》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7000.4-2007
中文名称:《灯具 第2-10部分:特殊要求 儿童用可移式灯具》
发布日期:2007-11-12
实施日期:2009-01-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归口单位:469-224 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飞利浦电子贸易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市照明灯具研究所、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陈超中、施晓红、金鑫、姚梦明
中国标准分类号:K72一般灯具
国际标准分类号:29.140.40;97.200.50
GB 7000.4-2007《灯具 第2-10部分:特殊要求 儿童用可移式灯具》介绍
GB 7000.4-2007《灯具 第2-10部分:特殊要求 儿童用可移式灯具》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发布的国家标准,自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儿童用可移式灯具的定义
儿童用可移式灯具是指专为儿童设计的,可以移动的灯具。这类灯具通常具有较小的体积、轻便的重量和较低的功率,以适应儿童的使用习惯和安全需求。
二、安全要求
1、电气安全:儿童用可移式灯具应符合GB 7000.1-2007《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中的电气安全要求,包括绝缘、接地、过载保护等。
2、机械安全:灯具应具备一定的机械强度,以防止儿童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例如,灯具的外壳应能承受一定程度的冲击和压力。
3、防火安全:灯具的外壳材料应具有良好的防火性能,以防止因火灾引发的安全事故。
4、辐射安全:灯具的辐射应符合GB 7000.1-2007中的辐射安全要求,以保护儿童的眼睛和皮肤免受辐射伤害。
三、性能要求
1、光效:儿童用可移式灯具应具有较高的光效,以保证照明效果。
2、色温:灯具的色温应接近自然光,以保护儿童的视力。
3、光线分布:灯具的光线分布应均匀,避免产生眩光或阴影。
4、调光功能:灯具应具备调光功能,以适应不同场景的照明需求。
四、环保要求
1、材料环保:灯具的材料应符合环保要求,不含有对儿童有害的化学物质。
2、节能:儿童用可移式灯具应采用节能光源,以减少能源消耗和降低环境污染。
3、可回收:灯具在使用寿命结束后,应易于回收利用,减少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
五、标签和使用说明
1、产品标签:儿童用可移式灯具应明确标有产品名称、型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2、安全警示:灯具应标有明确的安全警示,提醒用户注意使用安全。
3、使用说明:灯具应附有详细的使用说明,指导用户正确使用和维护灯具。
六、检验和认证
儿童用可移式灯具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应接受严格的质量检验,并取得相应的认证,以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