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GB 272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2721-2015
中文名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
发布日期:2015-09-22
实施日期:2016-09-22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国标准分类号:X09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GB 272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5年9月22日发布了GB 272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并于2016年9月22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的适用范围
GB 272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适用于生产、加工、销售的食用盐产品,包括海盐、湖盐、井矿盐等。标准不仅涵盖了食用盐的安全性要求,还包括了食用盐的感官、理化、微生物等指标的检测方法。
二、标准的主要内容
1、感官要求
标准对食用盐的感官要求包括色泽、气味、滋味、状态等方面。要求食用盐应具有正常的色泽、无异味、无杂质、无异物,确保食用盐的感官品质。
2、理化指标
标准规定了食用盐的理化指标,包括水分、氯化钠含量、硫酸盐含量、钙含量、镁含量、铅含量、砷含量、汞含量等。这些指标的设定旨在确保食用盐的理化性质达到安全标准,避免对人体造成不良影响。
3、微生物指标
标准对食用盐的微生物指标进行了规定,包括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这些微生物指标的检测有助于确保食用盐在生产、加工、销售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4、污染物限量
标准对食用盐中的污染物限量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包括铅、砷、汞、镉等重金属元素的含量。这些污染物限量的设定有助于降低食用盐对人体健康的潜在风险。
5、标签标识
标准要求食用盐的标签标识应包含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执行标准等信息。这些信息的标识有助于消费者了解食用盐的基本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三、标准的意义
GB 272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食用盐的生产、加工、销售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制定严格的食品安全标准,可以有效保障食用盐的安全性,降低食用盐对人体健康的潜在风险。标准也有助于提升食用盐行业的整体水平,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