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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8932-2012《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28932-2012
中文名称:《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
发布日期:2012-12-31
实施日期:2013-05-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起草单位: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起草人:郭欣、邓瑛、曾晓芃、符筠、刘亨辉、耳玉亮、段佳丽、刘峥、徐文婕
中国标准分类号:C56学校卫生
国际标准分类号: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GB 28932-2012《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GB 28932-2012《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
一、《规范》的发布背景与目的
《规范》的发布背景是基于中小学校作为人员密集场所,学生年龄较小,抵抗力相对较弱,易受到传染病的影响。因此,制定一套科学、系统的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对于减少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具有重要意义。《规范》的目的是为了指导中小学校建立健全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体系,提高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规范》的主要内容
《规范》从多个方面对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进行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管理
《规范》明确了学校应当成立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并对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2、预防措施
《规范》提出了一系列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健康教育:通过课程、活动等形式,向学生普及传染病预防知识。
环境卫生:保持校园环境清洁,定期进行消毒。
健康监测: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疫情报告与处理
《规范》规定了学校在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治疗和消毒措施。
4、应急响应
《规范》要求学校制定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在疫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5、健康促进
《规范》鼓励学校开展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学生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减少传染病的发生。
三、《规范》的实施与监督
《规范》自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规范》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规范》的意义与影响
《规范》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提高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专业性和系统性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有助于保护学生的身体健康,减少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还能够提升学校的整体卫生管理水平,为学生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