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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T 10698-2012《库存积压商品流通技术规范 通则》

SB/T 10698-2012更新时间: 2025-04-23

标准详情

SB/T 10698-2012《库存积压商品流通技术规范 通则》基本信息

标准号:SB/T 10698-2012

中文名称:《库存积压商品流通技术规范 通则》

发布日期:2012-03-15    

实施日期:2012-06-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标准分类号:A10商业、贸易、合同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20贸易、商业活动、市场营销

SB/T 10698-2012《库存积压商品流通技术规范 通则》介绍

SB/T 10698-2012《库存积压商品流通技术规范 通则》是中国商务部于2012年3月15日发布的一项标准,该标准自2012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SB/T 10698-2012《库存积压商品流通技术规范 通则》适用于各类库存积压商品的流通,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批发、零售等环节。该标准旨在为库存积压商品的流通提供统一的技术规范,确保流通过程的顺畅和高效。

二、库存积压商品的定义

根据SB/T 10698-2012标准,库存积压商品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由于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生产计划调整等原因,导致企业无法按照原计划销售或使用的商品。这些商品可能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

三、库存积压商品的分类

SB/T 10698-2012标准将库存积压商品分为三类:

1、长期积压商品:指超过一定期限(如6个月、1年等)未能销售或使用的商品。

2、季节性积压商品:指受季节性需求影响,某一时期内无法销售或使用的商品。

3、其他积压商品:指不属于上述两类的其他积压商品。

四、库存积压商品的流通要求

SB/T 10698-2012标准对库存积压商品的流通提出了以下要求:

1、企业应建立库存管理制度,对库存积压商品进行分类、统计和分析。

2、企业应制定库存积压商品的流通计划,明确流通目标、方式和时间。

3、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库存积压商品的流通效率,如降价促销、跨区域调拨等。

4、企业应加强与供应商、客户的沟通,了解市场需求,合理安排库存。

5、企业应定期对库存积压商品进行盘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五、库存积压商品的流通方式

SB/T 10698-2012标准规定了库存积压商品的流通方式,包括:

1、降价销售:对库存积压商品进行降价处理,吸引消费者购买。

2、跨区域调拨:将库存积压商品调拨至需求较大的区域进行销售。

3、跨行业调剂:将库存积压商品调剂至其他行业进行使用。

4、委托代销:将库存积压商品委托给其他企业或个人代销。

5、捐赠或报废:对无法流通的库存积压商品进行捐赠或报废处理。

六、库存积压商品的信息化管理

SB/T 10698-2012标准强调了库存积压商品的信息化管理,要求企业:

1、建立库存积压商品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数据的实时更新和共享。

2、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库存积压商品进行分析和预测,为决策提供支持。

3、加强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信息化协同,提高整个供应链的响应速度和效率。

SB/T 10698-2012《库存积压商品流通技术规范 通则》是一项旨在规范库存积压商品流通、提高流通效率、减少库存积压、降低企业成本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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