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GB/T 32000-2015《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32000-2015
中文名称:《美丽乡村建设指南》
发布日期:2015-04-29
实施日期:2015-06-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
归口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单位: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人民政府、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贵州省标准化院、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重庆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郑勤、应珊婷、云振宇、闵杰峰、王彬彬、华歆雨、刘文、魏玉栋、郑玉艳、王全永、邱克斌、马静、郑在文、白雪、陆军、郦东、董秀云、杨伟、张俐、李健、方桥坤、章安民、折小荣、袁清、姚晗珺、程军
中国标准分类号:A00标准化、质量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01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GB/T 32000-2015《美丽乡村建设指南》介绍
《美丽乡村建设指南》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发布的国家标准。该标准自2015年4月29日发布,并于2015年6月1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美丽乡村建设指南》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包括乡村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文化传承、社会治理等方面。
二、规划与设计
1、乡村规划:标准规定了乡村规划应遵循的原则,包括合理布局、生态优先、可持续发展、乡土文化保护等。
2、设计原则:乡村建筑设计应体现地域特色、民族风格,注重人性化、生态化、智能化。
3、乡村风貌:乡村风貌应保持自然、和谐、美观,注重乡村特色景观的保护与利用。
三、基础设施建设
1、道路建设:乡村道路应满足安全、便捷、美观的要求,注重与周边环境的协调。
2、水利设施:乡村水利设施应满足防洪、灌溉、供水、排水等需求,注重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
3、能源设施:乡村能源设施应采用清洁、高效、可持续的能源技术,如太阳能、风能等。
4、信息通信:乡村信息通信设施应满足居民信息获取、交流、娱乐等需求,提高乡村信息化水平。
四、生态环境保护
1、生态修复:乡村生态环境修复应注重生态平衡,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功能。
2、污染治理:乡村污染治理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乡村生态环境。
3、绿化美化:乡村绿化美化应注重生态效益与景观效果的统一,提高乡村生态环境质量。
五、产业发展
1、农业产业:乡村农业产业应注重可持续发展,推广绿色、有机、生态农业。
2、乡村旅游:乡村旅游应注重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提高乡村旅游吸引力。
3、农村电商:乡村电商应利用互联网技术,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农民收入。
六、文化传承与创新
1、文化保护:乡村文化保护应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
2、文化创新:乡村文化创新应注重地方特色与现代元素的融合,提高乡村文化软实力。
七、社会治理
1、村民自治:乡村社会治理应推行村民自治,提高村民参与度。
2、公共服务:乡村公共服务应满足居民基本需求,提高服务水平。
3、社会保障:乡村社会保障应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农民基本生活。
《美丽乡村建设指南》作为一项国家标准,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全面、系统的指导。通过规划与设计、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文化传承与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的规范,有助于推动乡村可持续发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