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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3/T 1991-2017《黑龙江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设规范》

DB23/T 1991-2017 更新时间: 2024-06-07

标准详情

DB23/T 1991-2017《黑龙江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设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DB23/T 1991-2017

中文名称:《黑龙江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设规范》

发布日期:2017-09-07

实施日期:2017-10-07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际标准分类号:03.080.99其他服务

DB23/T 1991-2017《黑龙江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设规范》介绍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7年发布了DB23/T 1991-2017《黑龙江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设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一、规范的主要内容

1、机构设立与登记

规范明确了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设立条件、登记程序和相关要求,以确保机构合法、合规运营。

2、组织机构与管理

规范对机构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人员配备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以提高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3、服务内容与范围

规范明确了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建设、家庭服务等领域。

4、服务流程与标准

规范对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服务质量评价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以确保服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5、财务管理与监督

规范对机构的财务管理、审计监督、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以提高机构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6、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理

规范对机构的风险防控、应急预案、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以提高机构的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7、培训与继续教育

规范强调了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的重要性,以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质量。

8、法律责任与监督

规范明确了机构在违反规定时的法律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督职责,以确保规范的有效实施。

二、规范的实施与监督

规范自2017年10月7日起正式实施。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规范的实施和监督工作,对违反规范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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