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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T 1615-2004《木质活性炭术语》

LY/T 1615-2004 更新时间: 2024-10-12

标准详情

LY/T 1615-2004《木质活性炭术语》基本信息

标准号:LY/T 1615-2004

中文名称:《木质活性炭术语》

发布日期:2004-11-03

实施日期:2004-12-01

发布部门:国家林业局

归口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

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

中国标准分类号:B72林产化工原料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50

LY/T 1615-2004《木质活性炭术语》介绍

国家林业局于2004年11月3日发布了LY/T 1615-2004《木质活性炭术语》标准,自2004年12月1日起实施。

一、术语定义

1、木质活性炭

标准中将木质活性炭定义为“以木材或其加工剩余物为原料,通过物理或化学方法制备的具有高比表面积和高吸附性能的碳材料”。这一定义明确了木质活性炭的原料来源和基本特性。

2、制备方法

标准对木质活性炭的制备方法进行了分类,包括物理法和化学法。物理法主要通过炭化和活化两个步骤制备,而化学法则在炭化过程中添加化学药品以提高活性炭的吸附性能。

3、性能指标

木质活性炭的性能指标主要包括比表面积、孔容、孔径分布、灰分含量等,这些指标直接影响活性炭的吸附性能和应用效果。

4、应用领域

标准列举了木质活性炭的主要应用领域,如水处理、空气净化、食品加工、医药等,展示了木质活性炭的广泛应用前景。

二、标准意义

1、规范术语使用

LY/T 1615-2004《木质活性炭术语》标准的发布,为木质活性炭领域的术语使用提供了统一的标准,有助于提高行业内外的交流效率,减少因术语不统一带来的误解和沟通障碍。

2、促进行业发展

标准的实施有助于规范木质活性炭的生产过程,提高产品质量,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为木质活性炭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3、保障消费者权益

通过规范木质活性炭的术语和定义,有助于消费者更准确地了解产品特性和应用效果,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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