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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T 52-2009《出版物发货单》

CY/T 52-2009 更新时间: 2024-07-19

标准详情

CY/T 52-2009《出版物发货单》基本信息

标准号:CY/T 52-2009

中文名称:《出版物发货单》

发布日期:2009-01-20

实施日期:2009-01-20

发布部门:新闻出版总署

提出单位:全国出版物发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归口单位:四川新华文轩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西南交通大学、新华书店总店、电子工业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起草单位:张业信、谭汶、叶怀珍、赵学锋、蔡京生

起草人:张业信、谭汶、叶怀珍、赵学锋、蔡京生、毛晓春等

中国标准分类号:A13文件格式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信息学、出版

CY/T 52-2009《出版物发货单》介绍

CY/T 52-2009《出版物发货单》是由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一份标准,该标准自2009年1月20日起实施。

一、标准规定的内容

1、发货单的基本要求

标准规定了发货单的基本要求,包括发货单的纸张、字体、字号、颜色等。发货单应使用A4纸,字体为宋体,字号为小四号,颜色为黑色。

2、发货单的格式

标准对发货单的格式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发货单的标题、收货单位、发货单位、发货日期、订单号、收货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这些内容应按照规定的顺序排列,并在发货单的上方或左侧显示。

3、发货单的内容

标准对发货单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出版物的名称、作者、出版社、出版时间、ISBN号、定价、数量、金额等。这些内容应按照规定的顺序排列,并在发货单的下方或右侧显示。

4、发货单的签收

标准规定了发货单的签收要求,包括收货单位的签收人、签收日期、签收意见等内容。这些内容应在发货单的下方或右侧显示,并由收货单位的签收人签字确认。

5、发货单的保存

标准规定了发货单的保存要求,包括发货单的保存期限、保存地点、保存方式等内容。发货单应保存至少两年,并存放在干燥、通风、防火的地方。

二、标准的意义

CY/T 52-2009《出版物发货单》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出版物发货单的制作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提高了出版物物流、销售和信息管理的效率,而且减少了错误和纠纷,提高了服务质量,促进了出版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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