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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1076-2002《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签证规程》基本信息
标准号:SN/T 1076-2002
中文名称:《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签证规程》
发布日期:2002-01-16
实施日期:2002-06-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提出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东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程开宇、赖梅华、陈剑、梁怡、郭建中、姚容深、曾伟军
中国标准分类号:A10商业、贸易、合同
SN/T 1076-2002《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签证规程》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2年发布了《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签证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一、规程的主要内容
1、总则
规程明确了签证工作的基本原则,包括签证机构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开展签证工作。
2、签证机构
规程规定了签证机构的资格要求,明确了签证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包括对申请材料的审核、签证决定的作出、签证费用的收取等。
3、申请程序
规程详细规定了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的申请程序,包括申请材料的准备、提交、审核等环节,为申请人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
4、签证决定
规程明确了签证机构在审核申请材料后,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签证决定的程序和要求,包括签证决定的作出、通知申请人、签证费用的收取等。
5、签证费用
规程规定了签证费用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保障了签证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性。
6、监督管理
规程明确了对签证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包括对签证机构的监督管理、对签证工作的监督检查等,确保签证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规程的实施效果
自2002年6月1日规程实施以来,我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的签证工作得到了规范和完善,签证效率和质量得到了提高,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规程的实施也提高了签证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贸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