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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1659-2013《进口核电设备检验监管规程》基本信息
标准号:SN/T 1659-2013
中文名称:《进口核电设备检验监管规程》
发布日期:2013-11-06
实施日期:2014-06-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归口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何传贵 等
中国标准分类号:F65核电厂核岛
SN/T 1659-2013《进口核电设备检验监管规程》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3年11月6日发布了《进口核电设备检验监管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并于2014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规程的适用范围
1、核电站的设备及其配件;
2、核电站的辅助设备及其配件;
3、核电站的控制系统及其配件;
4、核电站的监测设备及其配件。
二、规程的主要目的
1、确保进口核电设备的质量,降低核电设备运行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2、提高核电设备的安全性能,保障核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
3、规范核电设备的检验监管流程,提高检验监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三、规程的主要内容
1、检验监管原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保障核电设备的安全性能;保护环境和公众利益;提高检验监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检验监管机构职责和工作:负责进口核电设备的检验监管工作;对检验监管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制定检验监管工作计划和方案;对检验监管结果进行审核和评估。
3、检验监管流程:检验监管前的准备工作;检验监管的实施过程;检验监管结果的处理和反馈。
4、检验监管方法:抽样检验;现场检验;实验室检验;其他检验方法。
5、检验监管标准:核电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等方面的标准;核电设备的性能参数、质量指标等方面的标准;核电设备的环保、节能等方面的标准。
6、检验监管结果的处理:检验合格的设备,可以进行安装和使用;检验不合格的设备,需要进行整改或退运;对检验监管结果进行记录和报告。
四、规程的实施意义
规程的实施对于提高进口核电设备的质量,保障核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规程的实施也有助于规范检验监管工作,提高检验监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