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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1/T 668.11-2012《节能技术改造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节能量审核与计算方法 第11部分 照明系统》

DB31/T 668.11-2012 更新时间: 2024-08-14

标准详情

DB31/T 668.11-2012《节能技术改造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节能量审核与计算方法 第11部分 照明系统》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1/T 668.11-2012

中文名称:《节能技术改造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节能量审核与计算方法 第11部分 照明系统》

发布日期:2012-12-13

实施日期:2013-05-01

发布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提出单位: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归口单位:上海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上海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上海市照明学会、上海市能效中心、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

起草人:谢仲华、翁寅福、俞安琪、陈溢进、秦宏波、陈津迪、刘卫星、张铁成、单丛利

中国标准分类号:F01技术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27.010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DB31/T 668.11-2012《节能技术改造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节能量审核与计算方法 第11部分 照明系统》介绍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2年12月13日发布了DB31/T 668.11-2012《节能技术改造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节能量审核与计算方法 第11部分 照明系统》标准。

一、标准概述

DB31/T 668.11-2012标准是针对照明系统节能技术改造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量审核与计算方法的专项标准。该标准规定了照明系统节能项目的节能量审核与计算方法,包括节能量的定义、计算方法、审核流程等内容。

二、节能量的定义

标准首先明确了节能量的定义。节能量是指在节能技术改造或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后,与改造前相比,照明系统在相同使用条件下所节约的电能。

三、计算方法

标准规定了照明系统节能量的具体计算方法。计算方法主要包括直接比较法、间接比较法和基准法三种。直接比较法是通过比较改造前后照明系统的能耗数据,直接计算节能量;间接比较法是通过分析影响能耗的各种因素,间接计算节能量;基准法是通过建立能耗基准线,将改造后的能耗与基准线进行比较,计算节能量。

四、审核流程

为了保证节能量计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标准规定了节能量审核的流程。审核流程包括项目申报、资料审核、现场审核、数据审核和结果确认等环节。项目申报阶段,项目实施方需提交节能项目的相关材料;资料审核阶段,审核方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现场审核阶段,审核方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确保项目的实施效果;数据审核阶段,审核方对节能量计算的数据进行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结果确认阶段,审核方对节能量计算结果进行确认,形成最终的审核报告。

五、数据要求

标准对节能量计算所需的数据提出了具体要求。这些数据包括照明系统的基本信息、能耗数据、设备参数、使用情况等。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于节能量计算的准确性至关重要。标准要求项目实施方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收集和记录相关数据,以确保数据的可靠性。

六、实施建议

为了更好地实施和应用该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照明系统节能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标准宣贯和培训,提高项目实施人员对标准的认识和理解;加强数据收集和管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加强审核流程的执行,确保节能量计算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建议在实际应用中,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灵活选择适用的计算方法,以提高节能量计算的准确性和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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